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闫健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惠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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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闫健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健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生活作风败坏;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项目承揽、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闫健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健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闫健平简历

闫健平,男,汉族,1965年1月生,陕西西安人,本科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惠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指挥中心副主任、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经侦支队支队长、治安支队支队长;惠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惠阳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惠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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