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施工企业可缓缴工资保证金

中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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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金压力和加大支持助企纾困力度,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7月1日起,中山市实行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缓缴期为202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此期间全市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只需按《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指引》提交材料,向项目所在镇街人社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欢迎广大施工企业提出申请。

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指引

一、办理对象: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办理依据:《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22〕99号)

三、办理条件:采用现金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新承建工程项目

四、缓缴期限: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五、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六、办理时效:即来即办

七、办理地点:住建项目到项目所在镇街人社分局申请办理;交通项目到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申请办理;水务项目到市水务局工程建设与监督科申请办理

八、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4.施工合同首页、签章页、工程概况页复印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5.承诺书(附件3);

  6.施工许可证(水利项目交开工备案表)(交复印件验原件)。

附件下载请长按复制下方链接查看: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133610.html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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