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要敬畏法律,不能以身试法,之前我就因为没有法律意识而做出危险驾驶行为,现在想起来,还后悔不已。”近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司法所联合松涛社区开展的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上,有过危险驾驶经历的市民李先生分享了自己的故事,用亲身经历告诫人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像我们驾驶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戴好安全头盔……”活动一开始,社区驻点律师对辖区内的电动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视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形式,向大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骑乘电动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摩托车酒驾醉驾、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此外,社区驻点律师还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剖析交通事故的原因,使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教育他们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引导他们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拒绝加装遮阳伞,并宣传电动车上牌和购买保险的必要性。
“这次普法活动,让我深刻懂得了学法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敬畏法律,不能以身试法,之前我就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而做出过危险驾驶行为,现在想起来还后悔不已。”市民李先生听了社区律师的普法宣传后,主动站出来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希望可以告诫大家,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否则会害了自己原本和谐欢乐的家。
李先生表示,前段时间朋友生日,大家约在饭店一起吃饭喝酒,当时都是开着电动摩托车去的,但大家不懂得酒后骑电动摩托车是违法的,喝完酒后,都驾驶电动摩托车离开了,虽然大家都平安到家,但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如果当中有人因酒驾而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情况,后果不堪设想。今天想以此告诫自己,告诫大家要学法守法,谨记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摩托车也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文/图:司新宣、宝安区司法局
通讯员:巫春辉、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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