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各种包装、口味的月饼也纷纷上市。在这一波“月饼热潮”中,如何科学理性消费,保障自身权益?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呼吁广大消费者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
绿色消费成新潮流
商品过度包装,不仅违背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原则,而且存在向消费者转嫁非必需产品成本费用的问题。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正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全力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对月饼、粽子等食品包装层数、成本等都有明确规定,倡导践行绿色低碳理念、让节日消费“返璞归真”。
在传统消费观念中,精致包装和高价商品往往更显档次,更适合过节送礼。然而,“面子”心理已经不符合当前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消费潮流和趋势。月饼作为一种应节食品,应回归食品属性和传统文化本源,无论是何种口味、食材,都应在合理的价格区间。广东省消委会呼吁,消费者应当摒弃“面子”心理,在选购过程中更多关注商品安全、品质和口碑,不被商家的营销、包装影响,避免购买价格超过本身价值的应节商品。
同时,消委会也建议消费者积极主动落实新国标要求,学会辨别和拒绝购买明显包装过度的“天价”产品。新国标对商品过度包装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还提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消费者可尽量选择500元内的产品,有效避免“小月饼、大包装”的套路。
消费者可依法投诉
除了过度包装,不少商家还通过在月饼礼盒中混装搭售各类物品的方式,来营造礼盒“高大上”的感觉。但实则诸如杯子、茶具等混装物并非消费者实际所需,这样不仅容易被商家利用提高价格,而且会造成大量浪费现象。新国标明确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公告更是明令不得以礼盒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挑选时应警惕“高档礼盒”等概念,尽量选购不搭售、不混装、不添加所谓名贵食材的礼盒月饼,做到按需选购,避免浪费。
“消费者在购买应节商品时,一旦发现商家存在违反新国标规定,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保存好购买凭证,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要积极参与抵制过度包装的绿色消费实践活动,也要重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贡献自己的力量。
广东省消委会也呼吁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新国标及各方面规定要求,积极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坚决杜绝过度包装、混装搭售、“天价”定价等行为。同时,还应回归月饼的食品属性,更多从产品质量出发,加强研发、设计和生产,力争推出口味更佳、创意更足、更符合大众需求的高品质产品,让节日产品回归本源,让节日文化返璞归真,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宾红霞
【实习生】苏欣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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