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醉驾上“瘾”?醉驾“老手”再被查,一年两次不知悔改!

平安灯都
2022-08-3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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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22时38分许,古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称,在古镇西岸中路与东方路交汇红绿灯处,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案件详情

到达现场后,交警看见桂RC7**3的白色小轿车在副驾驶位和后座分别坐在赵某与李某两人,而驾驶位却空缺,两人身上都散发着浓浓的酒气。粤TW3**N黑色小客车司机洪某则一脸无奈站在一旁。

交警随即调取视频监控,发现桂RC7**3的白色小轿车在绿灯放行时,竟直撞上了对面正在等红绿灯的粤TW3**N黑色小客车。

▲事故现场监控录像画面

面对驾驶位的空缺,交警怀疑肇事司机想以“换位”的方式企图逃避处罚,遂对白色小轿车内两人进行现场突审。最终,肇事司机赵某在多方指认和视频监控证据面前,实在无法辩驳,最终供述其醉酒驾驶白色小轿车,并撞上对向车辆的犯罪事实。

▲肇事司机赵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查,当晚20时许,赵某与李某相约到老乡的饭馆吃饭,期间两人喝了一斤左右的自酿米酒。在饭后两人返回住处时,赵某驾驶白色小轿车,在古镇西岸中路与东方路交汇红绿灯处,因醉驾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迎面撞向对向车道的由洪某驾驶的粤T牌黑色小客车。肇事后,心虚的赵某立即从驾驶位窜到副驾驶位上,心存侥幸企图逃避自己醉驾的事实。随后,交警将赵某带到古镇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同时传唤肇事双方至交警大队作询问笔录。

近日,经司法鉴定结果显示,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9.8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在调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赵某酒驾已有“前科”。今年5月,他在广州市白云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广州交警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可不到半年,赵某不知悔改,再次以身试法。

目前,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此,古镇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若你再次酒后驾驶,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均属于二次酒驾。

  • 二次酒驾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和罚金;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守住安全驾驶底线,聚餐时要提醒亲友珍爱生命,及时劝阻酒后驾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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