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
被交警拦下处罚
男子直呼“老表坑人!”
这……
关老表什么事?
事情是这个样子滴……
8月4日下午1点左右,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根据预警提示,在G72泉南高速1120KM路段拦下一辆逾期未年检的川T小轿车。民警查验驾驶人邱某证件时发现,涉事车辆不仅逾期未年检,还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已经超员。
邱某告诉民警——
自己之前都在云南打工,车子留给四川的老表开,去年保险到期时转了3000多块给老表让他买保险并告诉他记得开去年检。
为了弄清楚情况,邱某打电话询问了老表,这才知道老表并没有帮他去年检,更没有帮买保险,而钱还被他私自花了。要不是此次被交警查到,邱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老表坑了一把。
虽然老表的做法让人很气愤,但民警还是依法对邱某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4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免上线);超过6年不满10年的,每2年检验1次;未超过15年的每年1次,超15年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逾期未检
后果很严重
1、车辆强制报废
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车辆属报废车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交警部门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
2、交警有权扣车罚款扣分
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给予罚款、扣分的处罚。对没买交强险上路行驶的车辆,交警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出事故保险不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年检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所有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