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景点”看图虽美,
但潜在风险看不见!
对此,韶关曲江发出最新警示!
关于禁止前往
曲江区未开发景点游玩的警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涉旅资讯类门户网站、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平台蓬勃兴起,公众外出旅行变得更加快捷、便利,自由行、自驾游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青睐。一些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生态良好的区域,一经网络宣传,迅速成为“网红景点”“野景点”,引发多起“驴友”、自由行人员遇险被困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景点人员遇险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禁止前往未开发景点游玩提出如下警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未开发景点多分布在自然保护区、林场、库区等偏远山区,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服务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擅自进入未开发景点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洪、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二、加强引导管理
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景点开展旅游活动。公众要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主动购买意外险,尽量选择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确保旅行安全。登山、攀岩、露营、自驾等户外极限运动人群要强化安全意识;相关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公众谨慎参与户外极限运动。
三、增强防范意识
针对当前快速增长的驴友团、微信组团等户外探险活动宣传广告,广大民众要增强公众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出行前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加强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保护区、水库等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未开发景点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的“网红景点”、“野景点”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不具备资质、违规在未开发景点从事涉旅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被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曲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22日
外出游玩让人心情放松,
但一定要以安全为前提,
千万不要盲目探险,
前往人迹罕至的地点,
更不能违规擅闯有危险的地方。
来源:曲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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