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落户条件再放宽,供职于辖区企业购买社保满半年可申请

南方+ 记者

为聚焦“产业第一”发展目标,更好解决金湾区产业人才入户问题,进一步扩大产业人口规模,增加人口总量。近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产业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自今年9月1日起,对产业人才入户珠海金湾的条件予以放宽。

《通知》明确了适用对象和办理条件的相关细则。其中,用人单位需符合:有合法稳定的实地经营场所(含政府认可的集中办公区);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与劳动者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与金湾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在具体操作流程上,申请人所在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后,人社部门将按程序核准。随后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调档函》,并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即可。自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详情可向经办机构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董谦君

编辑 叶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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