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东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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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水平,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统一部署,定于9月举办“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等要求,深入实施广东省“广东技工”工程,持续推进东莞市实施“技能人才之都”升级行动计划,积极响应人才、城市与产业同步升级需求,加快培养和选拔机器人行业高技能人才,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基础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协办单位:优傲机器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市库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

主  任:张  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谢锦萍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主任 四级调研员

成  员:钟凤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局长

黄锡林  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与竞赛部部长

倪明堂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副院长

周晓晓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副院长

吴俊波  优傲机器人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华南大区总监

丁度坤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专业负责人

(三)竞赛执委会

成立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总体安排、赛事筹备、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

主  任:周晓晓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副院长

副主任:黄泽坤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人才中心副总监

成  员:黄敏英、黄冰、李伟、赵健州、潘莹、杨昕怡、黄佳强、黄林波、秦佳鑫、王少龙、王沁文、陈妙芳、丘妙丽、胡露、王晨、黄洛豪

(四)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裁判组、命题组、仲裁组、赛务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1. 裁判组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裁判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负责裁判工作;负责理论试卷、实操比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负责做好比赛场地验收,及比赛器械、设备、材料等有关项目的检测、检定工作;负责处理实操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裁判长:丁度坤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专业负责人

成  员:邀请机器人资深专业人士担任竞赛裁判工作。

2. 命题组

职  责:落实收集、开发相关试题汇总成库;负责初赛、决赛考题。

成  员:李伟、赵健州、黄佳强、秦佳鑫。

3. 仲裁组

职  责:负责竞赛过程中审议、投诉和违规的裁定等工作。

成  员:黄泽坤、黄敏英、黄冰。

4. 赛务组

职  责:负责相关文件的草拟,通知的下发;协助制定竞赛规则、参赛选手守则、安全操作规程等竞赛管理技术文件;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负责理论知识竞赛、实际操作竞赛的组织和监考工作,包括试卷保管、收发、赛场安排、工位的抽签等工作;证书、奖牌、大赛宣传材料的制作;设备管理工作;做好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其它事务。

成  员:杨昕怡、黄林波、王少龙、王沁文、陈妙芳。

5. 宣传组

职  责:负责协调有关媒体,宣传信息发布,大赛网络推广和评选等工作。

成  员:潘莹、杨昕怡、丘妙丽。

6. 后勤组

职  责:负责人员接待、现场布置等工作。

成  员:黄冰、胡露、王晨、黄洛豪。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二)竞赛标准

参照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标准,增加智能协作机器人新知识、新技术等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命题。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参赛选手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在东莞从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相关行业专业岗位,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

注:已获得省、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不能报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的比赛。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截止。

(三)报名材料

1. 2022年东莞市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

2.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电子版大一寸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一寸,如:441900200211221122.jpg;

(四)报名方式

1.线下提交材料:

完成线上报名后,提交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

方式1(资料邮寄):邮寄到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地址: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九路1号)杨昕怡16676583717

方式2(现场提交):于竞赛开幕式当天提交至组委会。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杨昕怡,联系电话:16676583717。

五、参赛安排

(一)赛前培训

组织参赛选手进行初赛培训,让参赛选手熟悉了解赛项考核大纲与比赛规则要求,通过线上课程完成协作机器人基础知识的学习,并组织线上答疑。

时间:2022年9月4日

(二)初赛安排

采用理论知识竞赛方式进行,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取前24名选手进入决赛。

时间:2022年9月17日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楼

(三)决赛安排(采用实际操作竞赛方式进行)

时间:2022年9月17日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1楼

(四)闭幕式安排

时间:2022年9月17日

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1楼

六、竞赛形式

(一)理论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理论成绩前24名者方能进入第二阶段实操竞赛(理论知识竞赛成绩相同者,通过竞赛所用时长来判定,用时较短的排前)。

1. 竞赛题型

所有考题均为客观题。(1)判断题;(2)单选题;(3)多选题;三类题型。

理论竞赛(单选题:60题,多选题:20题,判断题:20题,满分100分)。

2. 竞赛时间:60分钟。

3. 竞赛方式:通过计算机或纸质答卷进行理论竞赛。

4. 注意事项:参赛选手不得夹带任何参考资料进入理论考场。

(二)实操竞赛

1. 竞赛时间:60分钟

2. 竞赛方式:通过实际操作协作机器人设备,完成竞赛考核任务进行实操竞赛。

3. 成绩评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实操成绩高的名次在前;总成绩相同实操成绩也相同的,以实操项目用时短的名次在前。

七、奖励办法

(一)奖励规则

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根据参赛人数设金、银、铜牌和优胜奖。参赛选手在30人至59人之间,参赛选手在30人至59人之间,设金牌1名,银牌1名,铜牌2名,优胜奖5名;参赛选手60人以上,设金牌1名,银牌2名,铜牌5名,优胜奖10名。

(二)颁发奖金

金牌:奖金5000元、奖品及获奖证书。

银牌:奖金4000元、奖品及获奖证书。

铜牌:奖金2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胜奖: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颁发荣誉证书

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东莞市技术能手”荣誉证书。

(四)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单位组织发动范围、获奖积分、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方面确定。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智能协作机器人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并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 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讨论、逗留。

3.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赛场。

4.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做特殊处理。

5.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

6. 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7. 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况扣分或取消参赛资格,并赔偿损失。

(二)赛场规则

1. 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 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 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 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 选手申诉须在赛后1小时之内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作出处理意见。

(二)仲裁

1. 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 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负责大赛评判工作。为保证大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组委会将委派专人对赛事进行全程监督。

十、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2022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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