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消费者曝光了小红书购买的产品“可吞咽儿童牙膏”宣传语违反了《广告法》,并投诉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但投诉在小红书平台多次流转迟迟未得到反馈而引起热议。
8月2日,消费者王小姐(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自述:自己也曾购买多款“可吞咽儿童牙膏”,其中今年7月份在抖音商城上购买了一款“可吞咽低氟”的添乐哆啦A梦按压式儿童牙膏,“结果我家孩子用后嗓子疼,出现呕吐现象。”王小姐说,“我上网搜索相关条规了解到,根本不存在能食用的牙膏”。
记者了解到,“食品级”儿童牙膏曾在家长圈风靡一时,许多家长将其当做“最聪明的发明”,其价格高于普通牙膏。
不仅是小红书,包括淘宝、抖音在内的多个电商平台仍有大量在售的儿童牙膏产品标注为“可吞咽”“食用级”。
并且记者发现,多个带货视频直接以“可吞咽”作为健康牙膏的卖点向用户宣传商品。
抖音上搜索,可发现很多主播宣称牙膏“可吞咽”
“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存在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秘书长杜洪表示,牙膏属于化妆品范畴,如果宣称“可以吃”,那应归为食品范畴。
根据国家药监局新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另外,第三条中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杜洪表示,无论是新规还是以往相关法规,儿童化妆品都不能宣称“可食用”“食品级”。
宣传冷酸灵牙膏“可食用”,平台被罚2万
据了解,已有一些企业因为宣传牙膏“可食用”被予以处罚。
今年,4月29日,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重庆轻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冷酸灵儿童牙膏时,其页面标注有“可吃食用吞咽”字样,涉嫌虚假宣传。渝中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在其网店页面上宣称冷酸灵儿童牙膏“可吃食用吞咽”,却提供不出相关依据,属于虚假广告,对消费者构成欺骗、误导,因此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2022年4月14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慕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儿童牙膏时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4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当事人在其网店“anmous旗舰店”销售“安慕斯婴儿牙膏儿童牙膏”时使用“安全可食、可吞咽”的宣传用语。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
有业内人士表示,儿童的免疫力相对较低,皮肤处于发育阶段,各项功能不完善,使用不合格产品容易造成过敏反应。而化妆品含有一些香精、防腐剂、香料等,所谓“食品级”“可食用”化妆品,更多是营销噱头,说白了就是“智商税”,家长不可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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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劼
【主理人】姚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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