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结束,驾车回家,顺带捎上老乡,真是贴心又周到。但是,这位司机他喝了酒呀!近日,一醉酒驾车上路的男子被交警蜀黍当场查获,将面临刑事处罚。
为深入推进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8月8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和辅警在乐山路设卡,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当晚10时许,一辆二轮摩托车沿乐山路自西往东行驶至设卡点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男子吴某山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车驾驶员吴某山是福建漳州人,现年41岁,目前在金平区一家屠牛店打工。据吴某山交代,当晚7时半,他与老乡吴某森一起到朋友的住所吃饭,期间他自己喝了5罐330毫升的啤酒。饭后大家准备回家,明知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的吴某山却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吴某森也坐上了他的“顺风车”出发,不料开到半途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抽取血样送检,吴某山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2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状态。目前,吴某山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部门温馨提醒您:无论何时何地,酒后开车侥幸心理不能有,时刻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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