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货车2分钟内在高速任性逆行、违停、掉头,只因走错出口

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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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记者从广东交警获悉,近日,东莞一辆蓝色小货车,不小心走错高速出口,于是货车驾驶人在不应该逆行的出口匝道逆行,在不应该停车的导流线上停车,在不应该掉头的高速公路掉头。最终,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据广东交警介绍,事发地点位于惠塘高速田心出口路段,该粤B号牌轻型厢式货车在出口匝道一路逆行,随后停在出口导流带等待掉头。

“该路段当时车流量大、车辆快速行驶,还有不少车辆由出口匝道下高速,蓝色小货车等待了好一会儿才找到掉头的时机,赶紧驶回高速公路主路面。”执勤交警介绍,整个惊险过程虽只有短短2分钟,但若不是过往的车辆紧急避让,险些造成交通事故。

接到该起警情的通报后,交警部门迅速通过电话联系涉事货车的车主及驾驶员核实有关情况,并通知当事驾驶员马某前来大队接受调查。

当日,马某驾驶该粤B号牌蓝色轻型货车运载一批货物,从深圳出发走高速前往东莞市塘厦镇,原本计划在林村收费站下高速,但由于对路况不熟,不小心在田心站便走了出口匝道。

发现走错路以后,马某想着下高速还得绕路太麻烦了,便直接掉头逆行返回主路面,全然不顾车上乘客及周围车辆的安全。

民警拿出当天的视频片段,问马某驾车逆行是否感觉到危险时,马某无言以对,意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最终,民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广东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无论是走错出口还是错过出口,都应继续保持匀速继续行驶,切勿做出高速公路停车、倒车甚至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不熟悉的出行路线,驾驶人出发前应提早了解路况,驾驶时集中注意力,随时留意出口指示牌并提前变道。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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