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法律援助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制度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自《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天河区司法局致力于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提供法律咨询318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9件(其中民事813件、刑事485件、行政1件),同比增长60.8%;获赠锦旗6面,获评“天河区先进集体”;“引智、引才、引能成立天河区法律援助专家委员会”获评“天河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
01突出“专业化”,抓实“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
持续为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务工人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欠薪案13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9人次,及时应对国家“双减”意见正式落地后对教育机构的影响,为劳动争议案涉案268名员工提供法律援助。
落实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衔接机制,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950人次,促进“检调对接”工作开展,发动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加入天河区调解员库,助力天河区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纠纷解决。
02推动“多元化”,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网络
配合落实“市域通办”,以“粤省事”“穗好办”等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律师的专业优势,实现咨询服务与案件申请自动对接,探索网上“零跑动”,办理线上平台工单24件。
持续强化“半小时”服务圈,优化整合街道公益律师和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开展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援宣传,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67人次;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如协助员村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处理某院火灾案,为13户受害人提供法律服务,指引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援助;为棠下街法援工作站精神残疾人宋某确定监护人和房产收益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03着眼“规范化”,严格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应援优援
引进优质社会律师资源,建立常备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优选擅长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163人、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181人,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10人。
积极推进“质量法援”建设,成立全市首家区级法律援助专家委员,研究与筹划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制度设计,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受援人满意度调查、经办人意见征询和旁听庭审等形式对律师庭前准备、事实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法律关系的掌握和运用等方面进行总体评议,共回访法律援助案件183件。
组织开展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集中梳理汇总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04注重“精准化”,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
拓宽主题活动宣传平台。深入社区广场、工业园区、看守所等场所,有针对性的为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在押人员等特殊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打造精品手册宣传平台。制作《天河区法律援助指南》,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方式载明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及流程,方便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同时,编印典型案例手册,以案释法,让法律援助宣传更加亲民易懂。
搭建信息上报宣传平台。积极向上级宣传平台报送法律援助工作信息、案例、经验材料,及时反映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来源 :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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