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个养老诈骗案件实证研究:冒充身份博取信任为最常用犯罪手段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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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对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安定产生威胁的案件有何特点?如何进行系统性防范此类犯罪?

近日,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燕玲带领的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团队通过对505个样本案例展开实证研究,发现涉及养老或老人的案件中,犯罪手段最多的是冒充特定身份人员牟取信任,也就是通过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与被害人有关联的人员,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

随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进行,该团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案件实证研究,通过自研的法律实证分析平台,检索刑事案件,筛选出“养老”“老人”等关键词,找出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为案由的判决书。筛除无关案由之后,共获得505个研究样本,并以此样本展开实证研究。

从案由数量分布来看,案由为诈骗罪的案件数最多,占比73.27%。从案件数来看,排名前三的案由及其占比分别为:诈骗罪(370件,占比73.2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79件,占比15.64%)、集资诈骗罪(62件,占比12.28%)。

图一(仅说明次序,别见端)

从犯罪手段分布来看,养老诈骗案件的诈骗对象为老年人这一种对象,但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按照判决书中的常见犯罪手段大体分类如下:

犯罪手段中涉及冒充特定身份人员牟取信任的案件数最多,占比26.68%。从案件数来看,排名前十的犯罪手段类型及其占比分别为:冒充特定身份人员牟取信任(135件,占比26.68%)、项目投资(91件,占比17.98%)、购买商品或办卡后返现(78件,占比15.42%)、推销保健品(77件,占比15.22%)、办理低保、养老保险、证件等(29件,占比5.73%)、免费送礼(23件,占比4.55%)、办理会员(23件,占比4.55%)、以房养老(16件,占比3.16%)、利用迷信诈骗(12件,占比2.37%)、电信诈骗(11件,占比2.17%)。

图一(仅说明次序,别见端)

在数量最多的冒充特定身份人员的案件中,共有6个案件是冒充医生身份进行行骗,主要形式有冒充医生行医,用劣质低价商品冒称质高价高商品;在共犯套取被害人子女信息后,冒充医生虚构子女的车祸事实来骗取被害人钱财;冒充医生在医院以办理家庭病房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从刑罚分布来看,刑罚为有期徒刑的案件数最多,占比93.25%。案件数来看,刑罚分布及其占比分别为:有期徒刑(470件,占比93.25%)、拘役(20件,占比3.97%)、单处罚金(7件,占比1.39%)、无期徒刑(6件,占比1.19%)、免予刑事处罚(1件,占比0.2%)。

图一(仅说明次序,别见端)

其中有6个案件判处无期徒刑,分别有2个案件定诈骗罪,4个案件定集资诈骗罪。

图一(仅说明次序,别见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达到无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标准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燕玲介绍,针对上述研究成果,我们呼吁公开国家审核通过的“以房养老”项目白名单,宣传合法的项目参与途径。此外,宣传提升老年人签合同时的警惕性,定期在社区开展合同签订风险宣传工作。与此同时,向社会公开养老诈骗的犯罪手段,由社区定期向老年人进行宣传和回访,关心空巢老人的心理状态,不给犯罪分子趁虚而入的机会。

【记者】杜玮淦

编辑 麦小华
校对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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