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大数据杀熟?两次报价相差近3元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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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首次未下单

再次支付同样餐品价格就有差距?

现象:同一手机同一店铺同样餐品前后两次报价相差2.78元

市民李小姐表示,近日她通过自己手机号码下单在家附近的瑞幸咖啡。当天首次下单包括了海盐芝士吐司(1份)、大的冰焦糖拿铁(1杯)、冰的抓马西瓜小铁(1杯),订单页面显示总计优惠31.54元,应付41.46元。其间,因其他事情,她退出上述订单页面,未最终付款。不到1分钟,她再进入到瑞幸咖啡的下单页面,打算继续支付上述订单(同一地址店铺、同样产品)时,她竟发现合计价格变成了38.68元。相比之下,同一订单因李小姐第一次未支付,之后再支付,价格相差了2.78元。

隔日,李小姐发现:首次下单四款产品,其中一款“大块比利时黑巧曲奇”的折扣价是5.9元。这单未完成支付。随后减去一款可颂再进行支付时,订单页面显示“大块比利时黑巧曲奇”的折扣价变成5.22元,“也相差了0.7元。”李小姐说。

线上消费大数据“杀熟”,已成为近年来相关部门与消费者们共同关注的问题。

律师:若非针对新用户则存在“杀熟”情形

记者就上述情况咨询法律界人士,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朱永平表示,假如是针对新老用户,在未变更商品原始标价的情况下给新用户发放优惠券,使新用户在最终支付更低价格的情况下消费在法律上可行,不属于大数据“杀熟”。“假如是非针对新用户,而是根据不同用户的消费习惯、消费次数实行价格差异、规则差异,我认为这是属于‘杀熟’情形。”朱永平如此表示。

广东的林昭润律师表示,像上述李小姐情况,如经营者价格调整是基于差异性标准或算法,消费者不重新下单不可能获知有更低的价格,其认为所享受的价格理应与其他任何消费者均一致,价格知情权是存在缺陷的;同时,相同的交易环境及交易条件下,不特定的消费者被经营者差异化定价,也可能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据了解,今年3月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若遇到大数据“杀熟”如何维权?

朱永平律师表示,“杀熟”行为本质上是经营者滥用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消费者遭遇大数据“杀熟”时,可以与平台进行协商解决,收集对方进行数据杀熟的证据,如截图、电话录音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举报或反映。

林昭润律师则指出,国家在反垄断、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也相继出台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对算法“杀熟”的行为进行规制。作为消费者遇到权益损害,可以固定相关证据,通过消委会投诉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线上消费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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