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的统计督察,多名厅局级干部因造假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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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1年,国家统计局分三批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统计督察。(人民视觉 / 图)

▲2019年至2021年,国家统计局分三批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统计督察。(人民视觉 / 图)

全文共3462字,阅读大约需要8分钟

国家统计局近期点名曝光了近三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起违法案例,涉及6省15县。其中5起案件受处理的责任人涉及厅局级干部,7起涉及县处级干部。

督察组行前邀请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授课,讲授“如何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还派员跟进统计督察,推动相关统计机构协助党委政府严肃追责。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南方周末记者 李玉楼

南方周末实习生 赵寒骊

责任编辑|钱昊平

云霄和东山,是福建最南端的两个县城,近两年都不约而同地在“挤水分”。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云霄县和东山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260.72亿元和257.68亿元,到了2021年,数字变成了199.97亿元和204.40亿元。

挤水分与国家统计局的一次执法检查有关。2022年6月24日,国家统计局通报有关两县的案件,2020年9月,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发现两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等指标造假,此后,两县的各项统计数据均出现大幅下降。

国家统计局的通报指出,两县有关部门细化分解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到企业,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福建省对包括5名厅局级干部在内的43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除了云霄、东山的案件,国家统计局近期点名曝光了近三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8起违法案件,涉及6省15县。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级统计执法检查的权威都明显提升,这与统计督察制度的推出有关。

2019年至2021年,国家统计局分三批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统计督察,这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提升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对5省统计督察开展“回头看”,一位被督察省份的乡镇统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从督察组进驻前两周就开启了没有周末的工作状态,根据上级要求,他要对辖区内所有规上企业的统计材料再核查一次。

扭转检查“偏软”局面

2018年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在官方网站开设了曝光台,曝光了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案等5起统计违法案件。

曝光前两天,中办、国办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定》,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

这一举动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对统计法的执法检查。

当年6月20日,执法检查组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写道:“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制约,处罚偏松偏软”,建议“建立健全统计督察制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首次公布的5起违法案例,反映了当时统计执法检查是如何“偏软”的。

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检查发现山东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并上报企业统计数据,但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抵制、阻碍、拒绝国家统计执法检查。

早在2015年,国家统计局就查出宁夏灵武市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但当地未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要求,2017年再度发生严重统计违法行为。

在此背景下,新生的统计督察制度被寄予厚望,甚至被统计系统官员称为“利剑”。

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基层组织,而统计督察的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因此,督察的内容主要是防惩统计造假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统计督察扭转了统计执法检查不被重视的局面。

2019年9月,第一轮统计督察组进驻前夕,国家统计局通报了河北省沧州市和唐山市发生的3起统计违法案件。

通报称,国家统计局已于2018年7月将案件移送地方,要求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但一年后仍未收到书面处理结果,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海南、青海等地。

国家统计局首批派出的11个统计督察组中,1个组由国家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另外10个组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组长,所到省份均由省委书记出席对接沟通会,由省长汇报工作。

一位陪同督察的省统计局官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督察组分工明确,一部分成员主要负责谈话,另一部分负责现场检查,督察组在该省份抽查了4个县区,其中两个是随机抽取,另外两个是督察组根据掌握的线索指定。

从近三年的统计督察来看,现场督察均在秋季进行,每次督察时间为10至15天,结果在次年3月至6月反馈。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

第一轮统计督察任务结束时,时任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刘玉琴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用两个“史无前例”来形容统计督察:“开展统计督察这件事本身史无前例,对推动统计工作发挥的作用史无前例。”

史无前例的原因之一在于纪检部门的“嵌入式监督”,增强了统计督察的震慑力。

据刘玉琴介绍,督察组行前邀请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授课,讲授“如何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报道称,纪检监察组还派员跟进统计督察,推动相关统计机构协助党委政府严肃追责。

“造假难度越来越大”

从近三年督察反馈内容来看,督察组对发现问题的描述逐年细化。而且,反馈的问题也越来越具体。

例如2019年督察反馈中多次出现“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薄弱环节”,但并未详述,到了2021年,这类问题被分述为“统计部门独立开展统计调查职能在一些县级单位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对于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征求上级统计部门党组意见的要求落实不严不细”等。

上述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反馈中细化问题是局领导近年明确提出的要求,这两年相继出台统计法规也为督察提供了更多依据。”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近期公开的2021年督察反馈意见发现,问题集中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基层统计力量、防惩造假的体制机制以及具体违纪违法行为等四个层面。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机制不健全是各省份共同存在的问题,包括违法案件追责问责不到位、案件移送机制不完善等。

截至目前,包括青海在内的多省份已出台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交办法。

一名青海省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该局前两年梳理排查了前两轮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度文件是最容易完善的,省纪委也很配合,办法不到半年就出台了。

张勇是西南某县的一名乡镇统计干部,他所在的省份已于2020年出台了移交办法。

办法出台前,张勇曾在2016年受过一次政务处分,因为省局常规检查时发现其所在乡镇授意停产企业上报虚假数据。事后,张勇的工作没有受到这次处分的影响。

张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随着各类检查、督察的深入,统计材料造假的难度已越来越大。

但据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多位基层统计人士反映,基层统计受到的干扰仍然较大,只是相较督察前更为隐性。

据张勇介绍,该县工信局早年下发目标任务都是具体值,听话的工业企业就按目标值上报统计,“但这样显得工信局年初就能精准预计企业年度的各项指标,被省统计局查了一次后,县工信局就改为下发区间值。”

感受到统计督察的威慑力后,企业都开始留存证据,以便保护自己。

震慑效果显现

典型案例曝光后,通常会对当地统计工作带来长期的震慑效果。

云南红河州下辖的泸西县在2019年被查出经济普查中造假,此前5年里,该县工业总产值均保持两位数增幅,2018年公报中工业增加值达72亿余元。

统计违法案例被曝光后,泸西县这一数据连续两年负增长,2021年为53亿余元,同期被查的建水县2021年的工业数据也未及2018年虚报时的水平。

近期公开的几起统计违法案件中,被查县市大多在被查次年下调了统计数据。但有的地方在被曝光后选择不发或缓发统计公报。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河南省焦作市政府网站发现,该市最新的统计公报为2019年发布的。2020年7月,国家统计局查出该市3个县的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严重失实,此后该市便不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统计公报。

焦作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有需求可去函索取公报,不便回应不在网站上公布的原因。

因为统计造假,已有多名干部受到处理。

近期国家统计局曝光的8起案件中,其中5起处理的责任人涉及厅局级干部,7起涉及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级别的干部达140人。

2019年被国家统计局通报后,时任云南建水县委书记毛宗晦曾主持召开“真改实统”工作调度会,他在会上表示:“针对目前全县规上工业不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为建水后续发展攒足后劲。”次年初,毛宗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据王勇观察,近期几起案件的公布,对其所在县领导有所震慑,有位县领导就在会上说,“不造假顶多就是不提拔,被查处造假可能就要受处分,甚至要接受进一步调查。”

编辑 邓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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