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统一部署,沙田公安全面加强对涉枪爆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对私藏枪爆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截至8月1日凌晨,沙田公安出动警力750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285人次,设置治安卡点12个,检查车辆1061台次,检查重点场所213个,巡查重点部位45个。
沙田公安最大限度将警力摆上路面,执勤期间,“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提升街面见警率、震慑力和群众安全感。
重点围绕易滋生枪爆隐患的部位和场所,以及夜宵档、公交、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加强巡逻防控、清查整治、设卡查缉、案件侦办等工作。
严格查控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强化对危爆品及管制刀具的管控,营造严防严打声势,最大限度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持续开展重点企业隐患排查,加强对易出现私制、私藏、违规存放危爆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仓库等检查,及时消除盲区、死角。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企业负责人、安保和从业人员的法规宣讲和教育培训,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沙田公安积极会同邮政、综治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指导寄递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检查发现有关规定不落实的企业,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同时,在清查行动中同步宣传枪爆物品流散社会的危害,动员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和管制刀具,主动举报涉非法枪爆刀具物品线索,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沙田公安也呼吁广大群众
加深对非法枪爆的了解
更好地保护自己
共同维护社会安定
◆非法持有枪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发现非法枪爆,市民群众该如何举报?
今年五月,广东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中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免除处罚;
不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逾期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东莞警方提醒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枪支数量达到上述标准五倍或者三倍以上的,要升档量刑,其中如认定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请大家务必:
1.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
2.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
3.不要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渠道去收藏和购买非法枪支,以免因爱好而“走火”。
关于非法枪爆的九个严禁
1、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
3、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4、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信息;
6、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带有闭锁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射钉枪和后装式射钉弹;
7、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严禁违规制造、销售、贩卖、寄递管制刀具;
8、严禁违规制造、销售、贩卖、寄递管制刀具;
9、严禁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
枪支爆炸物的定性
本通告所称枪支包括:
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能发射制式弹药或者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尔/平方厘米的非制式枪支以及枪支零部件。
弹药包括:
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
爆炸物品包括:
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
东莞警方进一步开展专项查缉行动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
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
积极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
警方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
并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东莞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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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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