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怀孕女员工被降职直至辞退,法院判公司违法

南方+ 记者

怀孕引发的相关职场歧视对于女性而言并不陌生。

近日,阳江中院对一起怀孕女员工遭公司调岗、降职,最后被辞退的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陈某进入某装饰公司,任职室内设计总监。

2021年6月,陈某怀孕后,某装饰公司认为设计总监工作量大,怀孕女员工无法胜任,把陈某调整到设计员岗位。遭陈某拒绝后,某装饰公司以陈某未按期到新岗位报到、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为由把陈某辞退。

法院判决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陈某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存在孕期禁忌,但在陈某怀孕后,某装饰公司在未与陈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陈某的设计总监岗位调整为设计员岗位,该次调岗明显具有惩罚性,陈某有权拒绝。

某装饰公司以陈某未按期到新岗位报到,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向陈某发出辞退通知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决装饰公司向陈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1651.8元。

法官说法

女性劳动者因为生育承担了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者的生育权益赋予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非法定过错性原因解除与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仍然不合理调整怀孕职工岗位,甚至企图使用各种手段让怀孕职工主动辞职,以此来规避法律的约束。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应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面对此类侵权现象,女性劳动者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张俊

【通讯员】张静 林繁 叶光遍

编辑 吴思旻
校对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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