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教师高质量成长再添新平台。7月28日,珠海市教育局出台《“香山名师”评选暂行办法(试行)》,自2022年起,珠海面向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含特教、教科研单位)在职在岗教师,每年评选10名珠海“香山名师”。
目前珠海已有多个市级名师品牌。珠海市教育局表示香山名师是珠海市教育系统最高荣誉。从获评者待遇来看,香山名师也是目前珠海含金量最高的市级名师品牌。
2022年教师节前,珠海将评出首届“香山名师”,要求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社会满意度和各方积极参与,鼓励各校各单位通过全面发动、网络推选等形式开展满意度测评,确保50%以上的教师、学生、家长参与测评。
以下为《“香山名师”评选暂行办法(试行)》和《2022年“香山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香山名师”评选暂行办法(试行)
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珠海市教师荣誉体系,发挥知名教师的骨干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结合《珠海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香山名师”是珠海市教育系统最高荣誉,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具有突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成绩显著、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单位在职在岗教师。“香山名师”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人。
二、评选原则
(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
(二)突出高端,重点支持。通过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在全市、全省以至全国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流水平、领军才能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予以重点支持。
(三)统筹兼顾,健全机制。结合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层次教育人才特点,建立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机制。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总体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师德高尚、师艺精湛、师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在广大师生和家长中享有较高声誉,社会认可度高。
2.学历、资历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业绩条件: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担任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教学业务能力突出,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在市、区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4.教科研成果条件:教育科研能力强,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其他条件
1.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后须仍担任教学工作,且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本校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以上。
2.对于教研员推荐人选,须长期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总结推广课改教改经验,并在探索课程改革、教学创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在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方面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全市该学科的教学质量成绩显著,在全市教育系统具有较大影响力。
3.对于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推荐人选,须在专业技能教学上具有研究和指导方面的独到之处,在探索课程改革、教学创新、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市教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统筹做好“香山名师”评选工作。
(一)学校推。各校各单位负责推荐本校本单位人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发动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每个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
(二)各区选。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对区属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根据人选事迹,结合有关情况,按照分配的推荐人选名额,推选本区候选人到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候选人由各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推选。
(三)市级评。市教育局每年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召开评选工作会议,综合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等方式,确定拟表扬人选名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研究确定当年度“香山名师”。
五、获评者待遇
(一)对获评“香山名师”的人员,在省、市媒体进行重点宣传,举办“香山名师”风采展,树立名师形象、掀起学习热潮。
(二)优先推荐获评人员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
(三)对获评人员,发放“香山名师”卡,享受相应服务和待遇。
(四)获评“香山名师”的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自动作为所在学校(单位)参评高一级职称(学校有职数的前提下)、特级教师、省级以上荣誉的推荐人选。
(五)获评当年每人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承担重点学科任务和国内外交流合作项目,建立、扩建教学创新团队,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
(六)支持“香山名师”参加理论培训和考察学习,优先选派赴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到国内外访学研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
(七)获评“香山名师”的人员,自动作为珠海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本办法由珠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香山名师”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香山名师”评选暂行办法》规定,为扎实做好2022年“香山名师”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面向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单位在职在岗教师,评选10名“香山名师”。2022年“香山名师”评选工作在9月10日前完成。
二、组织机构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香山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做好评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按照《“香山名师”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执行。 四、评选推荐名额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差额推荐20名2022年“香山名师”候选人(差额10名),具体见附件。
五、评选工作安排
(一)发布通知(7月28日)。通过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官网等平台公布评选通知。
(二)初推阶段(8月10日前)。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社会满意度和各方积极参与,鼓励各校各单位通过全面发动、网络推选等形式开展满意度测评,确保50%以上的教师、学生、家长参与测评,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区属学校参评资料报送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学校参评资料报送市教育局。
(三)复评阶段(8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对区属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根据人选事迹,结合有关情况,按照分配的推荐人选名额,推选本区候选人到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候选人由各直属学校报市教育局。
(四)终评阶段(9月8日前)。市教育局公布候选人先进事迹,社会公众通过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和候选人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人选10名。人选结果8月31日前在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研究确定2022年“香山名师”人选。10名差额人选自动作为2022年度珠海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扬对象。
(五)宣传表扬阶段(9月-12月)。市教育局正式下发表扬决定,召开表扬大会,发放相关证书和“香山名师”卡。通过网络、微信、报纸、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平台推出“香山名师”风采展等系列专题推送,营造良好氛围。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记者】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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