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调解员丨陈荔红、李桂玲:既是调解员,更是守护者

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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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调解员,

她们说自己更像一名“守护者”。

用专业与真诚,

守护他们热爱的人和事。

“十佳调解员”第三期,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

那些关于“守护者”的故事~

陈荔红:做创作者的守护者

陈荔红,佛山市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从2016年成为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开始,6年来她始终扎根著作权调解工作。从人民调解到 “一门式”和解,她一路践行着“守护创作热情”的职业梦想。

陈荔红(右二)开展调解工作

·始于“守护创作热情”的初心·

“著作权就在每个人身边,我希望能通过调解让更多人了解著作权,守护创作热情。”陈荔红的调解之路始于这一朴素却又不简单的初心。

2017年,调委会工作人员接到佛山某大学的电话称,该校学生何某的毕业作品“送吉图”被盗用在某房地产公司25周年的地铁广告上,希望调解员能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学生维权。

图片仅为网络图

“这不仅关乎何某的个人权益,甚至还会影响学生群体对原创的积极性与热情。”在调委会主任的指导下,陈荔红立即对案情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同时,邀请了何某、佛山某大学创作系系主任、相关美术行业专家等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何某向众人详细阐述了“送吉图”的创作灵感及思路,并展示手稿。经仔细研判分析,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涉案广告的图片与手法表现与何某的作品高度重合。

“于是,我们赶紧帮助何某申请版权登记,完善权属证明。”陈荔红回忆,由于何某前期及时对涉案作品申请了版权登记,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很快便达成了商务合作的意向。而刚步入社会的插画创作者何某,也因为这个案件很快在业界获得了口碑。

陈荔红与同事外出普法宣传

“这个时代正在悄悄犒赏那些坚持原创设计并懂得版权保护的个人和品牌。而我想做的,就是默默守护这些创作者。”陈荔红表示,不少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都会提出相同的问题:日后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因此,在调解过程中,他们格外重视普法宣传,以点带面,以便取得调解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当市民、企业在我们的影响下开始重视著作权并有意识做好相关保护时,便是我们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成于“高效化解纠纷”的坚守·

2020年4月,佛山聚合司法、行政与社会组织等力量建立起著作权一门式和解机制并正式运行。从权利人“主动上门”到法院“委派案件”,陈荔红说:“无论是以前一年十几宗纠纷,还是现在一年超6000件案件,我都是全力以赴。”

当年6月,陈荔红曾接到禅城法院委派的一批著作权纠纷,案件多达50宗。该案中,某音乐著作权人状告佛山五区近50家KTV涉嫌侵犯其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纠纷往往同一当事人会牵涉多起案件,打起官司来耗时费力,唯有调解才是最优解。”为配合KTV的工作时间,陈荔红与同事连续多个晚上加班加点,根据法院提供的案件信息逐一联系被告、核实歌单、释法明理,并来回奔波于禅城、南海、顺德等地分批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陈荔红围绕点歌系统是否侵权、线上点歌取证是否合理等争议点向被告作出详细解释。

经过调解,两周内超过一半当事人达成和解。“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优势在于多方联动、集中调解,可以提高和解成功率,对当事人保障更全面。”陈荔红说。

在某网络科技公司因版权意识薄弱,无意侵害了他人著作权时,她耐心释法让企业意识到错误;当某创业公司与某著名软件代理商因软件正版化产生纠纷时,她搭起沟通的桥梁促成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助力企业规范、诚信经营......作为著作权多元解纷发展改革的见证者、亲历者,陈荔红以不变的初心、不断地学习,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地走在版权维权、纠纷调解的路上。

李桂玲:做老百姓的守护者

李桂玲,佛山市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专职调解员,2009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来,她调处各类纠纷几千件,成功率80%以上,先后获评“禅城区十佳人民调解员”“佛山市调解能手”等称号。

·始于“做群众‘解铃人’”的初心·

“我是法学专业的,想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又觉得人民调解员能帮当事人解开心结,能帮助别人我感到很开心,所以我就来了!”谈起职业初心,李桂玲露出了“招牌式”的亲切笑容。

但是调解工作往往没有想象中顺利,面对当事人诉求突然变化、反悔等种种难题,她也偶有泄气,但从未有过放弃的念头,始终如一耐心调解。而她的坚持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为民解困胜似亲人”2022年5月,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梁某拿着这样一面锦旗来到禅城法院亲手送给了李桂玲。

原来,梁某与前夫一起生活了30年,现在50多岁了,突然被前夫起诉离婚。这让她情绪十分烦躁,心灰意冷。然而一个月来,她每次来到调解室,李桂玲与同事都像对待亲人一样热情接待,耐心分析案情,不厌其烦地解说、劝导,让她感受到了社会的关心与温暖。

“非常感谢调解员陪我度过了人生的低谷。”梁某动容地说,李桂玲真情的相助、耐心的宽慰是她的一束光,照亮了她短暂“熄灯”的生活,让她走出离婚的“阴霾”,勇敢地“拥抱”新生活。

李桂玲深知,每一位走进调解室的当事人都在经历着他们人生的“一道坎”,她能做的就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真诚的调解服务,陪伴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众渡过难关。

·成于“持续修炼本领”的坚守·

“调解不能仅停留在‘用心’的层面,还需要具有法学、心理学、谈判学等思维,综合施策,这样调解完成的案子,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长达13年的调解工作中,李桂玲对调解员这一角色深有体会并总结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式。

她认为在调解工作进行前要清楚当事人的诉求,才能根据诉求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调解工作进行时,要从不同角度理解当事人,将心比心,把他们当作朋友耐心用心聆听。“我曾经试过遇到心情不好的当事人,在调解时,他哭,我也跟着哭了。”李桂玲说。在工作中避免不了受到不好的情绪的影响,所以要把心态放好,只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才能以最佳的状态面对当事人。

此外,她认为调解工作完成后,要适当跟进当事人对协调结果的履行情况,让当事人感受到你对他的关心,要有服务意识。“曾经有当事人在事后打电话给我,说好后悔当初进行诉前调解时没有达成协议,到现在非要进行诉讼不可。”李桂玲说。

相比起诉讼,李桂玲认为调解虽然也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但是给双方当事人的商量空间显然更多,也更具有“人情味”。“调解路上,没有终点。我愿不断修炼,帮助更多的家庭和谐相处、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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