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7月28日晚高峰,交警龙湖大队组织各中队在辖区内开展“摩电”整治行动,加大对黄河路、泰山路快速路沿线各重点路口的管控力度, 重拳整治摩托车、非机动车上高架桥行驶、“闯禁行”、随意穿插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有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上桥口指挥引导摩托车、非机动车靠右侧辅道通行,同时加强机动巡逻,对违规上高架桥行驶的摩托车、非机动车的驾驶员采取“上桥劝、下桥查”、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当天下午5时30分许,一名女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沿黄河高架桥自西向东行驶至黄河庐山路口时,被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电动自行车是禁止上高架桥行驶的,每个上高架桥的匝道口都有设置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禁行等标志标牌。你这样贪图一时方便随意闯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追悔莫及了。”执勤民警严肃批评教育该女子,并强调摩托车、非机动车上快速路行驶的危害性。
民警还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当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要求该女子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合法上路,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一辆号牌为粤V/NQ7xx的大排量摩托车沿着黄河高架桥自东向西方向行驶,与身旁高速行驶的小汽车“擦肩而过”,险象环生,被正在下桥处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民警及时拦停。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驾驶摩托车上快速路行驶的危害性,同时告知其车辆号牌为揭阳市号牌,在汕头中心城区行驶属“闯禁行”。驾驶员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标志标线行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随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全面加大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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