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安全提示
据气象部门监测预警,我区高温天气将持续数日,为做好当前高温天气安全防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受高温天气影响导致事故发生,现提示如下:
一、电气设备安全。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大功率电器,遵循用电安全原则,注意通风、散热,且不宜长时间使用,离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如遇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抢救,切忌用水扑灭,以防触电。
二、燃气用具安全。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和留人看护,不得擅自拆改燃气设备,不得在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要定期对燃气设备进行检修,发现泄漏,要及时切断气源、开窗通风,不在现场用电用火和打电话。
三、蚊香使用安全。使用点燃的蚊香,应放置在金属支架上,远离蚊帐、衣物、纸张等易燃可燃物品,并保持通风;使用电蚊香,则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因长时间通电“干烧”引发火灾。
四、车辆使用安全。注意轮胎等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做好车辆保养检修,配备灭火器具,避免长时间高速行车,禁止车内存放降温喷雾、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易爆物品。
五、游泳安全。严禁到江边、湖边、河流、水塘、水库等区域游泳、嬉水,以防发生意外,如要游泳,请到室内正规游泳场所。
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冰雪等活动场所,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控,统筹做好防疫和防火工作,严防发生火灾和拥挤踩踏事件。
七、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加强对储罐、仓库、露天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有效采取降温措施,安排专人现场监护,防止因长期高温、压力升高导致危险品引发爆炸着火。
八、施工作业安全。夏季气候干燥、昼长夜短,管理单位要严把动火动焊作业审批关,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加强户外作业和高空作业安全,注意防暑降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现象。
九、森林防火安全。自觉做到不玩火,不携带火种进入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防火部门报告,坚持“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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