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法院打造开放型法院,实现“一村一法官”联络

南方日报 南方+

“您在诉讼服务中心稍等,法官助理现在过去和您对接。”在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郑伟江刚接完当事人的来电,立即让法官助理带领当事人前往法院接待区,收取证据材料并开具相关回执。仅用5分钟,这一流程就顺利完成。

当事人直接联系法官,是潮阳区人民法院提出“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创新之举,也是建设开放型法院的实践探索。该院现有30多名办案人员公布联系方式,去年以来累计接听群众来电1800多通。此外,该院还推行院领导接访、“一案一群”道交纠纷化解、24小时“不打烊”诉讼等精准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服务创新,成效渐现。2021年,潮阳区人民法院在全省136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中排名第7;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诉讼调解率和诉前联调率在汕头两级法院中名列前茅。

潮阳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打造开放型法院。  南方+ 杨立轩 拍摄

潮阳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打造开放型法院。  南方+ 杨立轩 拍摄

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4%

走进潮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张写有“公开透明、最快最优”标语贴示尤为显眼。潮阳区人民法院院长颜映丰告诉记者,这不仅是该院面向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更是建设开放型法院的目标。

记者在中心内显著位置看到,摆放有“一次办好”材料清单,以及线上诉讼指南、文书模板、缴费退费、案款发放流程等诉讼指引,当事人对全流程所需材料一目了然。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心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事项和期限,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同时,中心还设有“诉讼费退费”窗口,开通网上退费通道,将原来办理诉讼费退费期限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除了让诉讼服务中心更便捷,潮阳区人民法院设立预约院领导接访制度,推进开放型法院建设。

该院院长主动将组织关系转接到立案庭所在党支部,发挥“头雁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将原来固定每月15日院领导接待日改为随时接受群众预约、随时接待来访者。

自去年10月以来,该院院长共接受群众预约并调处问题10余场次,推动国家信访平台转办5宗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到访4宗陈年积案成功化解,61宗来信来电信访解决完毕。截至今年6月,该院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4%。

而针对疫情对正常诉讼活动带来的影响,潮阳区人民法院加大“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力度,通过微信群、音视频调解室等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与交流,全面开展云端远程解纷,帮助困难当事人第一时间拿到“急救款”“治病钱”。

去年以来,潮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道交纠纷137件,标的额1652.18万元。

实现当事人“家门口”诉讼

潮阳区是汕头非中心城区,地域广,人口多。当地法院除了打开法院“大门”,也探索将司法力量往农村地区下沉覆盖,让偏远山区开出“法治之花”。

关埠人民法庭位处经济落后的山区,受案范围包括潮阳区关埠、金灶两镇77个村(社区),辖区总人口近30万。但这个法庭却创造出亮眼的业绩:近3年来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70.35%,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2件,同比增长18.9%。

“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我们能够保持较高的案件调撤率,很大程度上靠当地村居干部和调解人员支持配合。”关埠法庭负责全面工作的副庭长李志武说,时代在变,单靠“坐堂审案”肯定不行,还得靠深入基层,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与村居干部一起释法析理,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李志武这番话,道出基层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的建立探索。

据了解,关埠人民法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密切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的联系协作,形成以村(社区)为单元格的纠纷化解网络,使一大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以非诉方式得以化解。同时,在每个镇各聘请一位熟悉民风民情、具有较高威望的特邀调解员,发挥“特邀调解员+线上调解”优势,建立起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这背后,正是潮阳区人民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延伸到人民法庭的缩影。

“我们注重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和助促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实现当事人‘家门口’诉讼,将司法温度延伸至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颜映丰告诉记者,目前,潮阳区人民法院在未设人民法庭的河溪镇、金灶镇两地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而关埠、谷饶法庭辖区94个村居已实现法官工作室全覆盖,落实了“一村一法官”联络站点。

数据显示,去年以来该院共“速裁调”案件576件,成功调结道交纠纷案件240件,2021年该院民事调撤率41.93%,高出省、市平均水平。

出台涉侨纠纷化解方案

2020年1月,原告汕头市万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商品房一套,以贷款方式付款。合同签订后,被告因无法办理贷款,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原告支付房款,导致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

今年4月,原告向潮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被告解除上述购房合同。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识别,原告系潮阳区的涉侨企业,故对该案导入到诉前涉侨案件的调解程序中,进入涉侨审判“绿色通道”。

经详细了解并征求双方意见,潮阳区人民法院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的基础上,邀请涉侨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考虑到该案系房屋买卖纠纷,该院还特邀一名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在法官和两名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5月27日在该院涉侨纠纷诉调工作室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这是当地首宗涉侨合同纠纷案件,也是潮阳区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的司法行动。

该院出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提升优质涉侨司法审判和全新司法服务工作方案》,推出3方面18条涉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其中包括聘请“海外联络员”、拓展多元调解合作模式、强化涉侨纠纷诉调统筹对接、设立涉侨审判工作团队等。

此外,该院还与潮阳区侨务局、潮阳区侨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涉侨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涉侨诉讼服务窗口,成立涉侨审判合议庭,在部分侨胞侨眷聚集的和平镇下寨社区、铜盂镇胜前社区建立涉侨审判法官工作联络点,定期派出法官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服务,让侨界群众“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动力量下沉,创新便民举措,延伸审判职能,全力提升开放型法院诉讼服务品质。”颜映丰表示,潮阳区人民法院将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主动服务大局,落实司法为民,努力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潮阳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的“司法名片”。

【记者】 杨立轩

【通讯员】 罗辉军


点击图片,一键报料↓↓↓

消防

编辑 肖俏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