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伤预防科普 |户外作业“热射病”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南方+ 记者

近期,珠海连续多日高温暴晒,多个医院陆续有中暑患者送医,严重者确诊热射病。

由于“热射病”具有高病死率(50%)的特点,在户外高温下作业人群的安全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什么是热射病?户外工作劳动者如何预防?如何获得保障?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和中大五院急诊医学科相关负责人这样提醒。

职业性中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职业性中暑多发于高温天气作业和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尤其是在建筑工、环卫工、锅炉工等岗位“打工人”。2015年,珠海某公司车间操作工人魏某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工作,下班后出现数天神志不清的病状,后经过医院诊断被确诊为职业性重度中暑(混合型)。后经鉴定,魏某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二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一级。

“职业性中暑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近几年珠海也有热射病工伤维权成功的案例。”珠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赵妍甄科长说道,珠海市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她提醒,高温环境作业的单位和劳动者本人都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职业病中暑预防。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需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作业场所里,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同时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天气炎热,需要及时补充水分。  南方+ 钱文攀 拍摄

“下一步,珠海也将继续加强工伤预防培训,重点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专门组织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赵妍甄说。

热射病死亡率高达50%-60%

“热射病是中暑情况最严重的一种。”中大五院急诊医学科姚蓝主任介绍,该病通常发生在夏季高温高湿的天气,持续闷热会使人体皮肤的散热功能下降,体内热量不能发散,造成体温突然过高,进而引起一系列很严重的病理生理问题,死亡率高达50%-60%。

顶着烈日搬砖。  南方+ 钱文攀 拍摄

姚蓝告诉记者,医院此前接诊过一位热射病患者,他在户外高强度工作后,回家突然昏迷,大小便失禁,浑身抽搐,到院时已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体温大于40℃,出现了肝肾功能衰竭。“幸好抢救及时,患者现已康复出院。”

姚蓝介绍,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和(或)剧烈运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动作不协调,口渴、心悸等症状即为轻度中暑,当出现皮肤湿冷、面色苍白,可有晕厥,但数分钟内自行恢复意识等即有可能已经中度中暑。

“当出现不能用轻/中度中暑现象解释的,例如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核心温度≥40 ℃等情况时,就已经非常严重,属于重度中暑情况。”姚蓝说,持续高热极易引发多器官衰竭。

在户外高温环境下工作。  南方+ 钱文攀 拍摄

针对劳动者中暑急救,姚蓝建议,出现中暑情况时,应迅速将患者从高温环境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服。在患者清醒的情况下,及时补充含盐分的清凉饮料,如淡盐水、矿物质饮料、绿豆汤等。同时注意,出现中暑现象是,不可摄入冰冻食物。如果患者体温升高,可用凉湿毛巾或冰袋冷敷头部、腋下及股动脉处。如果出现中/重度中暑症状,一定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医。

【采写】吴枫 黄鹤林

【摄影】钱文攀

编辑 叶铮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