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性别暴力?专家建言:需要构建新的性别文化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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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7月19日,凤凰网首届女性影响力大赏在京举行,来自科技、医疗、法律、体育和影视文化等行业的杰出代表参加论坛。南都记者注意到,性别暴力是此次论坛的热门话题之一,受到广泛关注。

会上有专家建议,建立新的性别文化,完善相关法律,如明确新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应明确女性在职工代表、村委会成员中的具体名额或比例。


受害者有罪论来源于不平等的社会规范

邓亚萍在此次论坛上提到,国内外依然有很多的妇女和女童面临着困境,包括性别暴力等相关问题。

资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律师、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莹在会上表示, 针对女性的性别暴力是多元、复杂的。当女性遭遇性别暴力时,会出现受害人有错论的观点。为什么你会被暴力?为什么你会被性骚扰?因为你有错。这一方面是施暴人的借口,另一方面社会舆论中也有这样的认识。受害人有错论往往是因为不平等的社会规范,甚至是男性的标准界定的。似乎只有一个完美的受害人值得同情,但在我们生活中没有完美的人,何来完美的受害人?

李莹指出, 所谓的完美就是对受害人的一种苛责,因为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或者没有离开暴力环境遭受这样的指责。我们还要警惕以爱为名的暴力,很多人是说我爱你所以我才暴力你、我才控制你,甚至以爱的名义洗脑,这个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因为以爱为名的暴力往往是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也是难以识别。


消除性别暴力需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完善相关法律

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女性问题特别是暴力问题?李莹认为,需要构建新的性别文化,完善的法律、有效的执行以及我们这样能够提供专业性、综合性的服务,消除女性暴力其实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需要建立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社会秩序系统。

李莹认为,性别平等理念应该纳入法律中。女性在现有社会生活中的机会、平台和资源是要少于男性的,所以完全的平等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求女性在职工代表、村委会成员等中应该有适当的名额。我认为,应该明确“适当”的比例究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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