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迷欧巴……,现在不少年轻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明星偶像,这本无可厚非。但为了追星放弃学业,甚至不惜借钱去追逐偶像的脚步,这可就有点过了。张先生的儿子小张为了获取追星的活动资金,三个多月内竟然借款高达92万多元,直到后来被债主告上法庭,他这个当爹的才知道这件事儿。
张先生早年与妻子离婚,儿子一直由前妻照顾,除了每月会定时往儿子的卡里转入生活费,其它的事张先生一直都不太上心。原告吕先生与小张相识于网络上的一个明星应援群,熟悉后互加了好友。据吕先生介绍,小张不止一次在网上晒出自家的豪宅、豪车与各种奢侈品,连参加明星见面会都住在当地的豪华酒店,为人也表现得极为豪爽大方,妥妥一副“豪门公子”的派头。
随着各种明星见面会、握手会、应援会的举行,吕先生与小张的接触也从网上转到了线下,几次面对面交流之后,吕先生对于小张“富二代”的身份也深信不疑。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间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小张以各种理由多次向吕先生借钱应急。吕先生先后借钱给小张达920660元。吕先生查询得知,小张提供的支付宝和银行账户都在其父亲张先生名下,所以也就没多想。
在此期间,小张还向吕先生出具了六张借条,其中,第六张借条为汇总借条。每张借条上都约定了还款期限、利息及违约责任,第五张借条及第六张汇总借条还明确写明借款人家长张先生已知悉借款事情,并承诺将担负还款责任。后来吕先生从其它途径了解到,小张并不是什么“富二代”,其父张先生不过是一家旅游公司的大巴司机,于是就开始向小张追债。
当时吕先生向贵州警方报了案,但警方以此案为经济纠纷为由不予受理。吕先生就一纸诉状将张家父子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20660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3月20日共计26701.5元,并承担律师费用。2020年4月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27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该案涉及在校中学生,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时,南城法庭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将审判现场设在了东莞中学南城学校,该校数百名师生参与了旁听。经法庭调查,小张早前已还款33400元,故小张实际尚欠吕先生887260元。法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小张借款行为的效力问题;二、小张、张先生的责任问题。庭审中,双方就这两个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小张2002年9月20日出生,案涉借款行为发生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当时未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借款行为除非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否则视为无效。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小张的借款行为已获得其父亲张先生的同意与追认,并向法庭提交了借款借条、相关转账记录以及自己与张先生的QQ、微信聊天记录。
对于原告的这一说法,被告代理律师辩称,这几份聊天记录都只是文字记录,没有图像也没有音视频,QQ号码、微信号码也不是张先生实名登记的,所以不能证明张先生对此事是知情的。此外,吕先生也确认在本案庭审前从没有与张先生直接见面沟通小张借款事宜,吕先生在明知未成年人小张借钱追星的情况下,依旧不经过其监护人同意而擅自出借款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吕先生自行承担。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本案第一被告小张在借款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证据显示其实施的借款行为曾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故借款行为无效。但是,至本案判决时,小张已年满十八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无效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所以一审判决由第一被告小张自行承担887260元的还款责任,第二被告张先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依法驳回了原告吕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摊。
来源:法庭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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