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处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的通知》,决定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进行处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清理本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有工作调动、离职、退休、死亡等情况,须敦促相关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按有关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具体可咨询各归集银行缴存网点。
据悉,若是工作调动的,调至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或在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线下办理;调至本市其他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业务网点进行线下办理。离职提取和退休提取的可通过微信“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粤省事”平台进行线上办理,或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业务网点进行线下办理;死亡提取的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各区县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线下办理。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