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公告

汕头政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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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凡金平区小学毕业生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都必须登录“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

三、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各民办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择校费等。

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22年7月8日  

来源: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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