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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明确在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基础上,将缓缴政策扩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并调整5个困难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下面一起来学习相关政策和常见问题:

政策解读类

一、目前我市哪些缴费人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1.22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我市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费吗?

目前不可以。按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目前,我省(深圳、东莞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地市包括广州、珠海、中山、湛江、茂名和肇庆等六市,我市不属于上述地区。

三、用人单位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22个困难行业类型的单位?

系统自动识别。用人单位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模块后,系统将根据用人单位办理缴费登记时的行业类型、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缓缴条件,并分类提醒办理缓缴流程。

属于名单内的单位:用人单位进入系统后,界面将根据用人单位缴费登记时间、行业类型变更时间,自动显示可缓缴的费款所属期。用人单位只需确认申请缓缴即完成办理。

不属于名单内的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用人单位进入模块后,界面提示用人单位需签订《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用人单位选择所属行业类型,承诺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申请缓缴。

四、缴费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模块办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单位也可至办税服务厅办理;(操作指引链接:电子税务局“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功能更新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操作指引链接: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缓缴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模块,自愿暂缓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确认缓缴。确认缓缴后,税务机关不再自动从签约账户上扣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已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上述渠道外,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临时解除扣款协议,或者选择不往签约账户上存钱,确保账户余额少于每月应缴的费款。

3.未与税务机关签订扣款协议的:可以选择不缴费,在规定缴款期限前完成补缴即可。

五、申请缓缴后,如何取消缓缴?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后,如果想取消缓缴,可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清缴社保费】功能模块,按所属期查询出已缓缴部分的社保费,进行缴费即可,也可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操作指引链接:灵活就业人员确认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后,如何取消缓缴?)

1.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粤税通”小程序确认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取消缓缴。

2. 不办理取消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时缴纳费款的,可自行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办税服务厅自行缴费。

3.通过临时解除扣款协议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重新签订扣款协议,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税务部门将恢复批扣签订扣款协议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取消缓缴后,已缓缴的费款,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

六、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何规定?

缴费人申请缓缴后,系统将根据政策规定自动调整可缓缴费款所属期及缴款期限,无需手动调整。

1.5个困难行业

扩围政策调整了5个困难行业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施期限和补缴时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变化。5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调整后,原已申请缓缴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税务机关将批量调整设置,系统会自动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缴款期限调整为2023年6月30日。

(1)未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申请4月起缓缴的,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下:

适用范围

缓缴费款

缓缴费款所属期

最迟缴款期限

5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4月至12月

2023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023年4月30日

(2)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申请5月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月份顺延一个月,已缴纳的2022年4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可以申请退回。缓缴费款所属期和缴款期限如下:

适用范围

缓缴费款

缓缴费款所属期

最迟缴款期限

5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5月至12月

2023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2023年5月31日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2.新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

适用范围

缓缴费款

缓缴费款所属期

最迟缴款期限

17个困难行业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6月至12月

2023年6月30日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

2023年4月30日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3.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前已缴所属期费款的,不可申请退费)

适用范围

缓缴费款

缓缴费款所属期

最迟缴款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2年1月至12月

2023年12月31日

已缓缴的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在2023年底前补缴。

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清缴社会保险费】模块,选择2022年未交费月度,清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23年底前,税务部门按申报交费工资在2023年我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统一扣缴2022年未交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七、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如何选择缓缴的险种、调整缓缴期限?

系统自动调整。用人单提交缓缴申请后,系统将根据政策规定自动选择所有可缓缴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的费款、并调整缓缴期限,无需申请人手动选择缓缴险种和缓缴期限。

八、企业办理缓缴三项社保费后,职工个人部分的费款可以一并缓缴吗?

不可以。缓缴政策适用于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九、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后,每月如何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后,每月仍需正常申报,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清缴社会保险费时,系统将默认不勾选已缓缴的费款(也可手动勾选清缴)。

十、用人单位缴费登记的行业类型不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困难行业和新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想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应当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判断适用的缓缴政策和缓缴流程:

如果判断属于22个困难行业的,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选择所属行业类型,承诺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缓缴后即完成办理。

十一、企业在缓缴三项社保费期间,员工离职的,如何办理减员?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减员功能已优化,支持缓缴社保费企业在缓缴期间办理减员。用人单位已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并已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社保减员登记】模块办理减员。已缓缴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费款应在缴款期限前缴纳,逾期缴费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十二、企业依法注销的,已申请缓缴的社保费如何处理?

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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