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陆续发布通告:即日起,全面暂停办理现场诉讼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已安排近期开庭、调解等诉讼事项的,由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视情况予以改期或者通过线上渠道进行。
据悉,全市法院此举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江门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区(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安排一览表
【撰文】李衡昌 李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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