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里停着一台电动车”,短短十个字,也许就可以组成一个恐怖故事的开头。
试想,电梯空间一般1.5至2平方米,密闭狭小,如果“小电驴”在电梯内发生爆燃,那整个电梯的人都将逃无可逃、命悬一线。
发生在去年的“5·10成都电瓶车电梯内起火事件”,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电梯门刚刚关闭,电动车便骤然起火,火焰在须臾间就吞噬了整个电梯,最后把电梯里的所有乘客都烧成了重伤,其中还包括一名仅5个月大的婴儿。
“5·10成都电瓶车电梯内起火事件”电梯监控
火舌与浓烟下,隐藏的是相似的痼疾,烧出的是亟待整治的问题:电动车乱停乱放、小区充电桩资源短缺、民众消防意识淡薄……在成都电动车电梯事件发酵后,多地相关部门都出台了治理专项行动,开罚单、立规矩。
与此同时,广东省也在行动,并于本月1日正式施行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带电动车及电池进电梯,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最高罚5000元。
《实施办法》推出后,相关讨论远没有结束。一辆小小的电动车,牵涉的问题众多,停楼里被禁止,停外面怕被偷,民众呼声极大,亟待破局。
01隐患大,问题多
也许有人会说,怎么出事的总是电动自行车,为何不禁止使用呢?
因为现实不允许啊!仅在2021年,广州街头就奔跑着300多万辆电动车。在目前阶段,电动车仍是市民日常出行、工作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价格低廉加上使用便捷,电动自行车早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在此背景下,一些小区物业对电动车的管理配置却没有跟上,如电动车停车位不够、充电桩数量不足、充电慢、收费方式不合理等,使得民众推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人车同屋的现象时有发生。
然而,有时候贪图方便就会带来致命的危险。仅在今年3月上旬,广州市就一连发生了两起电动车火灾事故。
2022年3月9日凌晨4时51分,天河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消防救援人员在卧室内清理火场时,发现一块连接插座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2022年3月10日3时39分许,番禺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起火部位为一楼入户门厅,燃烧面积约10平方米,燃烧物为1辆电动自行车、2辆摩托车、1辆自行车。
广州番禺区火灾现场
从全国范围来看,仅在2021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就达到6462起,平均每个月事故超过900起。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绝大部分事故由于锂电池燃爆引起。
在目前的市场上,电动车电池主要是锂电池和铅酸电池。在相同容量下,铅酸电池比锂电池行驶的里程数少。
但相对于铅酸电池,锂电池的安全系数较低,锂电池遇高温、破损,极易引发爆炸,此外,锂电池的破损、挤压,也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的重要原因。
消防实测(专业人员实验,切勿模仿)
消防实测(专业人员实验,切勿模仿)
因而,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行业低水平发展现状,也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
02新规定,新变化
在此意义上,《实施办法》的出台,可谓是及时聚焦了电动车消防安全问题,为维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实施办法》主要有四大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一,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另外,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提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亮点二,明确房东消防安全责任,“躺平收租”一去不返。《实施办法》明确细化,建筑物或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而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即租客可以对房东进行监督,“躺平收租”的房东可依《实施办法》追责。
亮点三,多产权建筑实施统一管理,不允许踢皮球。《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房屋出租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共同确定或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
另外,《实施办法》还明确指出,如果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管理或使用,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围墙、栅栏等分隔设施。
亮点四,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最高罚5万元。以往,对于杂物堆放在楼道、灭火器破损、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等问题,居民向物业投诉时,往往会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
而《实施办法》则明确了物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如果劝不住,应及时报告政府及街道相关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由非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物业也应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前后两任物业亦需按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交接与配合。
对于未履行消防责任的物业,《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03多举措,护平安
可以预见的是,《实施办法》出台后,电动车上楼的乱象将有望终结,而若要赢得群众积极配合,还需及时面对电动车主的需求,比如电动车质量安全需求、充电需求等,毕竟,一个电瓶就要七八百,也挺贵重。
对此,一方面,从去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持续加强了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在今年,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还公布《广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广州将开展电动自行车存放突出隐患整治,将逐个社区、行政村、住宅区、“城中村”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2022年,广州居民住宅区将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及措施。
说到底,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锂电池充电安全问题,并提供存放便利、场地安全、收费合理的服务,住户和电动车主才能放心,相关新规也才能顺利执行下去。
另外,我们每一位市民、特别是“小电驴”车主也需要行动起来,加强日常自查自检,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比如:
➊ 购买电动自行车、更换蓄电池,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并索要发票、保修凭证;
➋ 将电动车停放到室外安全区域,不能将电动车及蓄电池带入室内,不能在楼梯间、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
➌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或蓄电池充电,不要过度充电;
锂电池过度充电,可能发生膨胀爆炸
➍ 蓄电池不可靠近火源、热源,严禁在阳光下直接暴晒,同时还应避免蓄电池受到剧烈震动、碰撞。
➎ 到正规售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维护保养,绝不能为了“多拉快跑”进行违法改装。
最后,大家千万牢记,不要图一时之方便而挑战安全底线,宁绕十步远,莫走一步险,全社会一同努力,让我们的“小电驴”永久远离火灾威胁。
政法君小贴士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梯上楼、违规停放电动车在公共通道等消防隐患问题,可以通过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
另外,政法君还有一个小提醒!
各位广州街坊,家里有电动自行车的,大家记得在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2022年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来源:中国消防、广东消防、半月谈、中国新闻周刊、北青网、广州日报、南方财经报道、广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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