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儿行“铅”里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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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政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主任医师

审稿:刘明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任医师

铅是引起职业性化学中毒的常见工业毒物,无论职业接触还是生活接触,摄入过量会使血液中的铅含量超过正常范围而引起铅中毒。

为保护大家,祖国母亲(国家)通过《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限制铅利用,减少铅污染,要求相关企业在项目设计施工、设备工艺技术、环境监测排查、员工防护监护等方面做好铅污染控制,减少职业性铅中毒。

铅言万语只为决胜“铅”里!

一、大“铅”世界

铅存在于大气、水体、土壤,存在于有色金属采选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存在于装修材料、玩具、化妆品......

铅及其化合物广泛存在于生产生活的环境中,主要以粉尘、烟或蒸气的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的相对较少。血铅和乳汁中的铅还可以经胎盘或哺乳进入子代体内。

铅在人体内的生物半衰期为5-10年,主要通过粪、尿排出,少部分通过汗腺、唾液腺、乳腺排出。

二、“铅”肠挂肚

铅绞痛是慢性铅中毒的典型临床表现之一,即突然发作的脐周剧烈绞痛,呈持续性疼痛阵发性加重。铅中毒可造成神经系统、造血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肾等多系统和组织器官损伤,引起腹痛、贫血、疲乏、情绪低沉、高血压、关节疼痛、生殖障碍等症状。

铅毒性对儿童的危害较成人严重且无阈值性,可造成儿童神经系统不可逆损伤,直接影响其体格生长和智力发育。

铅中毒虽然不会人传人,但是职业接触铅的人员如果将工作服穿回家、工作服与家人衣物一起洗涤、与儿童接触前未更换工作服或未清洁外露皮肤......将“铅”带回家就可能将铅危害带给孩子。

三、“铅”叮万嘱

拒绝铅中毒,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可能接触铅的(冶炼厂、焊接厂、蓄电池厂、电缆厂、油漆厂、汽修厂等)作业人员要做到:

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职业性铅中毒及其预防等相关知识,正确而深刻地认识铅危害;

加强劳动过程防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注意膳食平衡,避免食用铅污染地区产出的蔬果、禽肉以及爆米花、松花蛋等含铅量高的食品,多食用具有螯合成分的牛奶、沙棘、猕猴桃、海带、洋葱等食品。

(本文内容首发于科普中国)

编辑:海珠区健康教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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