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快递装车工偷拍快件,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万条,获刑三年

南方都市报
+订阅

南都讯 记者王瑜玲 通讯员罗国泳 黎梦  一张快递单上不仅有物品寄递信息,个人姓名、电话、住址等隐私信息也能一目了然,如果被不法分子有心大量收集,极有可能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滋生诈骗陷阱。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一起快递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批量销售客户快件信息的案件,其中就有受害者因快递被泄露了个人信息而遭遇电信诈骗

案件显示,2021年7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陈某某教唆卢某某等8人前往某快递公司一仓储点应聘日结工,并争取装车岗位,因为装车过程有大量的时间可以接触到客户的包裹信息,且不容易引起怀疑

期间,陈某某等人利用履职便利,用手机偷偷拍摄快件上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单号、邮寄地址等信息,并上传至百度云网盘,随后由陈某某统一将网盘链接和密码出售给李某某获利。

李某某收到上述信息后,批量销售给上家以赚取差价,并以虚拟货币的形式收取赃款转账至微信。至此,一条完整的偷拍快递信息牟利的犯罪链条形成。

2021年8月初,该公司工作人员夜间在仓库巡逻时发现负责装车工作的临时工对着客户快件拍照,联想到此前公司已有人反映有临时工翻找客户快件进行拍照,事有蹊跷,故报警处理。公安民警接到报案后,在该三名临时工手机里发现了大量含有快递客户信息的照片。

审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李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近2万条,共计非法获利36726元,其中李某某分得12593元,陈某某分得9318元,其余违法所得由陈某某以报酬的形式分发至其他涉案人员手中。

而这些被盗的快递信息如一把隐藏的利剑,随时都能危害公民的财产安全。据本案被害人陈述,其收到电话声称快递在投送过程中发生意外丢失,可办理相关手续获得赔偿,但需先向对方账号转账,由于对方能清楚说明自己的地址、单号等信息,被害人不疑有他,按照对方的指示操作后方知被骗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经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弱的老年人,在等待快递的同时,也要谨防诈骗。如出现快递失联的情况,可通过单号在快递公司官网查询自己的物流状态。

遇到自称是快递公司、快递员等身份的人主动联系,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送的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也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在网上进行有关财物的操作,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如需办理退款退货,一定要在合规的网购电商平台办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网络退款、赔偿并不需要向对方转账。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