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巨灾保险”!清远财政推组合拳助涉农区灾后重建

南方+ 记者

6月28日,记者从清远市财政局获悉,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对清远经济社会以及农业生产的冲击,该局建立“巨灾保险+农业保险”财政政策性保险组合拳,为涉农区减轻灾害损失、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提供有力保障。针对此次汛期带来的洪涝灾害,预计上述两项保险受益主体将获得逾9500万元赔付。

巨灾指数保险预计付逾5700万元

为有效履行应急响应、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和重建、灾后社会救济等而发生的财政责任,2022年市财政局投入1030万元购买强降雨巨灾指数保险,年赔付限额为1.2亿元。

5-6月,清远遭受大范围持续性暴雨侵袭,多地出现洪涝灾害。期间,强降雨成灾指数两次触发保单赔付阈值。其中,5月5-17日,根据广东省气候中心出具的《清远市强降雨指数计算报告》显示,清远强降雨成灾指数为37.89%,日降雨量大于190mm的站点数为14个,赔付金额为1546.15万元。

5月19-22日期间,清远市气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强降雨成灾指数为77.82%,日降雨量大于190mm的站点数为36个,初步预计赔付金额4183.65万元。但最终赔付金额将以广东省气候中心出具的《清远市强降雨指数计算报告》为准。

灾害发生后,平安产险清远中支立即启动大灾应急机制,开通绿色赔付通道,高效开展巨灾赔款支付,为清远市基础设施建设、防灾救灾物资采购、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工作等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和强有力的支持。

巨灾保险是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而巨灾指数保险与传统型巨灾保险相比,具有高杠杆、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当自然灾害达到一定的指数级别,触发预设保险赔付条件后,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进行赔付,支持政府开展灾难救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灾后社会救助、日常防灾减灾等工作。保险赔款既可用于补偿灾害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可用于日常防灾减灾支出,覆盖范围更广。

政策性农业保险已赔付逾3800万元

灾情发生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迅速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业保险防汛减损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围绕“早、快、全、准”,动员各承保机构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索赔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发挥农业保险“保、防、救、赔”作用,减少农业从业者的损失,打好助农减损主动仗,稳定农业生产积极性。经协调,人保财险清远分公司将对英德市水稻种植户预赔付2000万元,对部分养殖企业预赔付500万元,让受灾农企和农户吃下了“定心丸”,为开展生产自救提供了经济保障。

近年来,清远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发展,以保险力量助力乡村振兴。2020年,清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清远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保险机构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主体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被列入清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有效手段,能尽可能减少种养殖户因灾损失,有效解决灾后恢复生产资金问题。根据保险条例,在保险期间,由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种养殖物的损失,且损失达到规定的比例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据了解,今年截至6月28日,清远市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93.53万亩,牲畜250.63万头,家禽921.85万羽,总保费规模达15806.89万元,其中财政保费补贴12111.19万元。各保险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风险保障达33.32亿。针对近期“龙舟水”受灾情况,保险机构已支付受灾农户理赔款共3803.82万元,包含提前预赔的3266万元。

【记者】黄剑琴

【通讯员】赵建 陈白蕾

编辑 梁杰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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