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要求,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亚湾大队”)将辖区海域划分为4个片区,安排4个执法组对辖区海域高机动、高频次巡查和执法全覆盖。6月16日凌晨1时许,大亚湾大队辣甲、许洲执法组在三门岛外,青洲一带海域巡查时,发现“粤湛渔00161”渔船正在实施笼网捕捞作业,涉嫌违反休渔期规定。
执法人员通过启动现场执法,以高速机动执法快艇逼停该船后登船检查,同步开展拍照、录像等调查取证工作。登检发现,“粤湛渔00161”船上共7人,正在进行笼网捕捞作业,该船甲板放置有大量笼网和捕捞辅具,船舱内有渔获物和饵料,7名在船人员只有1名渔业职务船员,不符合渔业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要求。经查,7名涉案人员共同实施了渔业捕捞活动,依据相关证据材料认定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实施渔业捕捞活动,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大亚湾大队通过“两法衔接”机制依法将7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办,对该渔船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的违法行为,按行政处罚程序另行立案,将依法严格处罚。
今年以来,大亚湾大队已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宗,涉案人员11人,均由公安部门立案侦办。下一步,大亚湾大队将继续严格开展辖区海洋伏季期休渔执法工作,严打违法捕捞行为,以保障大亚湾区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来源:大亚湾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编辑:卢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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