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办理这些事项,不用集齐“五险”参保证明

南方+ 记者

日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社保参保证明开具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佛山明确了52个办理事项所需的参保证明险种类型,并对证明开具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简化企业群众办事需准备的参保证明,大部分事项可以三险(养老、失业、工伤)证明替代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证明,甚至不需出具证明。这也是佛山市社保局确定的2022年度走基层解难题10件事项之一。

佛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证明在各政务服务或其他事务中频繁应用。过去佛山市社保五个险种的业务数据集纳在一个平台。自2019年5月以来,佛山社会保险各险种陆续上线全省集中信息系统或者国家医保平台,原来五险统一的参保数据分别由三个系统记录和提供,参保证明格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该通知明确,企业职工社保参保人五险参保证明分为省人社大集中系统出具的养老、失业、工伤一份,国家医保平台出具的医疗、生育一份;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参保证明分为省机关保系统出具的机关养老一份,省人社大集中系统出具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一份,国家医保平台出具的医疗、生育一份。

为了减少群众在不同部门与窗口之间“跑腿”,通知汇总形成了《佛山市涉“参保证明”事项所需险种类型表》,当中所列的引进在职人才、档案接收等52个事项,大部分不再要求集齐五险参保证明。

不仅如此,通知还明确,除特殊情况须由前台开具外,养老(含职工和机关)、工伤、失业三险的参保证明,市民可通过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粤省事”小程序、自助终端开具。医疗、生育保险证明,市民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版块的“个人参保证明打印”查询并保存到手机后自助打印。

上述负责人介绍,政务部门及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需要以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的参保证明为材料的,可按照有关流程申请数据共享,获取的电子版参保证明与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具有同等效力。有较大数量人员参保情况需要集中核查的,需求单位在实现数据共享前可通过向所属社保机构批量报送名单的方式申请批量核查。如目前教育部门对中考、高考考生资格进行核查时会整理好名单后通过发函的方式请社保部门核查反馈相关情况,从而免除考生家长个人提供参保证明问题。

今年,佛山市社保局印发《“3+2”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转作风、优服务、防风险”三大专项行动为工作主线,并确立2022年度走基层解难题事项,争分夺秒跑出佛山社保服务“加速度”,兜牢民生底线,稳住佛山经济基本盘,助力佛山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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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

编辑 黄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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