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申请为互联网医院进行现场审核,认为其诊疗科目、科室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设施等达到《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同意批准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准许开展互联网诊疗。至此,我市互联网医院总数增加到10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支持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医疗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目前,已有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澄海区人民医院、汕头慧晶眼科医院、原汕头太安骨科医院等10家医院完成互联网医院建设并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上述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对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互联网诊疗是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形式。目前互联网诊疗只限于开展复诊,禁止在线首诊。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目前,我市的互联网医院主要是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
来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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