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环境管理的公告
为确保花都区考生在2022年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在考试期间(6月20日至6月22日,8:30-17:00)对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实验中学、培新学校、云山学校、北兴中学、花东学校、花山中学、狮岭中学、赤坭中学、炭步镇第二中学、圆玄中学、秀全外国语学校、黄广中学、新华中学、区职业技术学校、区第一中学等中考考点周边环境噪声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超市)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
二.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四.严格控制考点周边产生的环境噪声的装修。
五.严格控制考点周边建设工程作业及室内装修等其他产生环境噪声的行为。
六.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作出处理。
广州市花都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6月
来源:花都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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