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重污染河流水质全面达标。
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得到保障,打造一批“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典范,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五邑秀水长清格局初步形成。
展望203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水功能区全面达标,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美丽河湖全覆盖,五邑秀水长清全面实现,美丽江门基本建成。
全面完成“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十三五”期间,江门市以深入实施《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全面开展《江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主要抓手,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好转。
数据显示,2020年,西江干流、西海水道、潭江干流和省控跨地级市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优良,全市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9个省考断面、4条入海河流水质全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28个国考省考水功能区、148个市考断面水质明显好转,达标比例分别达到93%、87.8%,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和10.8个百分点;全面推进西江、潭江流域41条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高质量完成72.32公里碧道建设,城市建成区12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并建立“长制久清”机制;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
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7座,处理能力达到124.16万吨/日,实现61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8125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2.99%、18.59%、11.52%,全面完成“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十三五”期间江门市坚持依法治水,出台江门市首部实体法《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将河长约谈制度写入地方法规,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
2019年,江门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五大类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超117亿元
《规划》明确了江门市治水目标。到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国控省控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现状水平,水功能区达标率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超标河流水质得到大幅改善,消除劣Ⅴ类水体,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规划》指出,江门将实施区域差别化保护,以高水平保护推动“三区并进”高质量发展,构建五邑治水新格局。其中,都市核心区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确保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水网水体黑臭、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构建绿色生态水网。
大广海湾区坚持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水源保护和风险防控,提升滨海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入海河流陆源污染,打造特色彰显、城乡共享的魅力水岸。
生态发展区作为全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地,要切实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强化水源涵养功能,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另一方面,江门将有效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到2025年,全市新增人工湿地面积324.77公顷。
同时打造五邑水生态保护修复典范,依托西江、潭江及主要河口湾区,形成具有生态、文化、景观、休闲等综合功能的特色廊道,2022年底前初步建成骨干碧道网络。
推进江门水道河湖缓冲带、新会区天湖水、水东河、银湖湾海岸线等一批水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典范。打造以西江、潭江干支流沿岸、河口地带防护绿带和骨干绿道为主体的生态廊道体系,探索构建人水空间和谐、水网联通畅达、生态美丽宜居的美丽水网。
“十四五”期间,江门将积极实施水环境安全保障、水环境污染减排、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五大类工程项目,共计7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超117亿元。
【撰文】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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