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法院关埠法庭是如何做到案件调撤率年年“全院第一”的?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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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包括关埠、金灶两镇77个村(社区),这里是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纯农地区,辖区总人口近30万,而整个法庭只有4名干警……这就是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关埠人民法庭的特殊“庭情”。即便如此,该法庭仍创造出了令人刮目相看的业绩:近3年来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70.35%,每年在潮阳法院各业务部门中均排名第一;今年前5个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2件,同比增长18.9%,受案数和增幅在全区7个人民法庭中均居前列。

要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这话一点不假。我们能够保持较高的案件调撤率,很大程度上靠当地村居干部和调解人员支持配合。没有他们的帮助,有时候要找个当事人都难。”关埠法庭负责全面工作的副庭长李志武说得很实在,“时代在变,单靠‘坐堂审案’肯定不行,还得靠深入基层,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与村居干部一起释法析理,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我们保持了较高的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所办案件也实现零申诉、零信访。”

曾经为了妥善解决一宗赡养纠纷案件,李志武法官先后跑了三趟山路,每次到山村现场办案至少都要花半天时间。去年5月初,潮阳区金灶镇外美村一对年近八旬的夫妇来到关埠法庭起诉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法庭当即为老人办理了诉前调解手续。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居住于偏远山区、出行极为不便的情况,法官自己驾车到原、被告所在乡村开展调解工作,深入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并加强释法明理,努力帮助解开一家人的心结,促使他们重归于好,一次调解不成便择时再来一次。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村干部的积极协助下,当事人的家庭矛盾逐渐化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两名儿子每月各给付父母亲500元赡养费,老人日后的医疗费用由两名儿子均等负担。

近年来,关埠法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部署,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加强基层普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调解新模式,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初始。

关埠法庭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密切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村(居)民委员会的联系协作,形成以村(社区)为单元格的纠纷化解网络,使一大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以非诉方式得以化解。同时,在每个镇各聘请一位熟悉民风民情、具有较高威望的特邀调解员,发挥“特邀调解员+线上调解”优势,建立起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佛山籍原告温某向潮阳关埠籍被告陈某购买了一辆二手车,约定陈某自签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清车辆贷款并解除银行抵押手续,若违约则由陈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温某经济损失5000元。合同签订后,温某依约支付了购车款,但陈某未结清贷款,导致交易车辆处于抵押状态。

去年8月5日,温某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服务平台诉至关埠法庭,请求判准其与陈某解除合同,由陈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经济损失。网上立案后,关埠法庭考虑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的情况,通过线上远程视频为双方主持调解。

在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改变了此前坚决要求解除合同的态度,就继续履约和适当赔偿等问题与被告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原告向法庭申请撤诉,双方纠纷得以平息。该案从提起诉讼到达成调解协议历时不到一个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据介绍,农村地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关埠法庭每年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以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婚姻家庭、身体权等纠纷为主。法庭聚焦诉源治理,主动将审判职能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去年以来多次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各村(社区),开展送民法典进乡村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结合具体案例为村民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婚姻家庭、家事、民间借贷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进一步提升村居干部的乡村法治实践水平,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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