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暴雨+8级大风今天到莞!雨雨雨持续到…

大岭山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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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

你以为小编出现,又要变天?

然而今天小编带来的消息是——

天  没  有  变

雨  继  续  下

而  且  很  大

今天起广东再迎暴雨

预计14日至16日

有一次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过程

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8级以上短时大风和强雷电

可能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

(关于延迟上学、停课的规定可见文末)

划重点

本轮降水特点:持续时间长、间歇性明显、短时雨强强(就是短时间内雨下得很猛的意思)。

强降水高风险区:中北部(这个月6-10日的强降水从南往北下,但这次的雨是从北往南下)、东部和深汕。

最强降水时段:14日夜间到15日白天。

东莞局部暴雨、雷暴

今天9时,东莞市气象台对珠江口内河面及市内水面发布强风警报:预计未来6小时,珠江口内河面及我市水面有强雷雨,并伴有8级左右短时大风。请上述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和人员留意我台发布的最新预报警报,注意航行安全。

9时01分,东莞气象台发布全市暴雨黄色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目前广州附近有强雷雨云带向我市西北部靠近,预计未来6小时我市自西北向东南大部分镇街有强雷雨,局部伴有8级左右短时大风,最大时雨强普遍40毫米左右,局部60毫米以上。

东莞天气预报

预计我市14-16日受高空槽、西南风和切变线影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过程;

17-20日受低槽影响,仍多雷雨天气;

展望21日起降雨减弱,有阵雨或雷阵雨。

这波“龙舟水”叠加之前的降雨

质灾害风险高

大家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8月1日施行

恶劣天气停课信号生效期间

学生的安全如何保障?

暴雨灾害来临时

地下空间管理经营单位该落实哪些防御措施?

本月初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

《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对上述问题作出了规定

《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

01

细化各方职责

分灾种分部门规定预防措施

《条例》进一步理顺了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为我市科学防御气象灾害赋能。

考虑到我市镇(街)一级暂未单独设置气象部门的客观实际,《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要求,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强调镇(街)应当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

根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原则,《条例》还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学校、重点场所、物业服务人等主体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此外,对于台风、暴雨、雷电等在我市频繁发生、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条例》还分灾种分部门规定了预防措施。

以暴雨灾害防御为例。《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巡查易涝点、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防御区域,及时清理雨水篦子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顺畅;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在建工地的简易工棚、地下空间、边坡、挡土墙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内的主要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监督检查;轨道交通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地势低洼车站、通风口、过渡段、长大区间等重点区域排水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

针对暴雨引发内涝的情况,《条例》规定,水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应急小组,在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后,在严重易涝点现场开展值守。

另外,《条例》还明确了地下空间经营管理单位预防暴雨灾害的措施,规定地铁、地下商城、地下车库、地下通道、地下实验室等低洼易涝地点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排涝设施的完善和维护,配备沙袋、挡水板、排水泵等应急物资和设备,对低洼地段室外供用电设施做好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暴雨等级采取相应措施疏散群众。

02

借鉴吸纳成功经验

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条例》着眼于破解当前我市气象灾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定了工作措施,并注重吸纳借鉴以往我市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明确。

停课信号生效时,各方如何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这向来是公众关注的话题。记者留意到,《条例》在省的法规基础上,对需要采取防御措施的学校范围进行了补充扩大,规定相应的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停课。

《条例》还对学生上学、放学等时段遇到灾害性天气的应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条例》第二十四条还明确,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雷雨大风黄色、橙色、红色,冰雹橙色、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所在区域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迟放学。延迟放学期间,学校应当开放校舍,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并及时将延迟放学信息通知学生和家长;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回家。

小编提醒大家

雨天开车请慢行

出门记得带伞!

来源 | 东莞阳光网综合

编辑 | 叶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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