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反“诈”】骗取16名老人890余万元,获刑14年!西安对一起巨额养老诈骗案公开宣判

电白公安
+订阅

谎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发放锅具、化妆品等廉价小礼品骗取信任,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16名老人890余万元......

5月18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巨额养老诈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以高息返利为诱饵,引诱中老年被害人将闲散资金购买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先后骗取资金高达890余万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到2016年期间,被告人高某在无正当职业,也无任何实体,且无持续性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编造理由接近中老年人群体,并利用发放锅具、化妆品等廉价小礼品的方式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利用中老年人对信息网络和金融理财知识缺乏了解的弱点,通过所谓“投资理财知识”讲解,用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引诱中老年人将养老金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再以伪造的虚假银行理财产品对以中老年人为主的被害人群体实施诈骗活动,先后骗取孟某某等1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90余万元。截至案发前,未追回的被骗赃款仍达740余万元。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以老年人等社会弱势人员为犯罪对象,骗取养老钱财,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应予以从重处罚。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未退回的赃款依法追缴、责令退赔。

碑林区域第一检察部派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引诱被害人购买虚假理财产品的案件线索。检察官主动依职权对案件提前介入,在深入分析基本案情后,认为该案存在虚构投资理财产品、诈骗金额特别巨大、老年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情况,遂向办案单位提出加强收集客观方面证据,如银行交易流水、手机支付记录等,确保全面、准确查清涉案金额,并要求进行司法审计。同时要求办案单位注重言词证据收集、固定,通过细致审查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确保查明作案手段和赃款用途。

在案件审查期间,碑林区院发现该案多名被害人均为老年人。通过细致审查被害人言词证据,发现本案尚存在其他的犯罪事实,可能存在涉及区县范围大、多处报案的情况。碑林区院要求办案单位通过作案手法、被害人特征等方式开展类案并案侦查,寻找潜在的老年被害人,确保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害老年人的权益,同时强调了要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既要查清涉案犯罪事实,又要为案件被害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碑林区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就罪名适用、被害人人数以及犯罪数额的确定与办案单位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先后将其他辖区被害人全部并入碑林区院审查范围,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扩大打击效果,最终查明高某诈骗被害人多达16人,涉案金额高达890余万元。

检察官温馨提示:

当前以老年人群体为侵害目标实施骗取财物的各类违法犯罪已表现出网络化、智能化、集团化等趋势,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构代办社保、投资返利、买房养老、慢病根治等事实,骗取老年被害人“养老钱”。检察机关提醒老年群众及家中有老人的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加防骗“免疫力”。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上级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严厉打击涉养老诈骗各类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宣判结束后,李社武对现场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提醒老年群体不要轻信推销营销,不要贪图意外之财,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同时表示,该法院将建立养老诈骗案件“立、审、执”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持续强化依法严惩,加快推进财物返还,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据悉,该案系碑林法院亮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办理的首起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社会关注高。宣判现场,碑林区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社区老年群众、新闻媒体等约50人到场旁听。

来源:陕西政法网、好心平安茂名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