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
纵使自己万分小心
可还是会摊上事儿
前车随意说停就停
后方超车却毫无征兆
对向来车却占道行驶
无论哪一种 都叫人胆战心惊
下面这起事故
画面着实让人心惊胆战
事故案例
5月6日晚高峰18:30分左右,包头市奥林匹克公园南门建设路段,相继发生两起追尾交通事故,现场车辆受损严重。原因都是前车突然踩车,后车跟车过紧造成,所幸无人员受伤。
据驾驶员A称,其驾驶小型轿车沿该路段车道正常行驶,因前方突发两车追尾事故,本能反应踩下了急刹,不想就听到后面“砰”的一声。
民警询问追尾车辆驾驶员B某和C某,两驾驶员均表示,当时正在中间车道正常行驶,看到前面车辆突然减速,立即踩急刹,但因距离太近,还是相继发生了追尾。
那这责任
究竟该归谁呢?
事故认定
最后调查认定,B某、C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有伙伴就要问啦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车太近
是大多数追尾事故的起因
那开车要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呢?
简单来说
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
如果说车速在50km/h左右
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当然啦
作为司机朋友一定要灵活运用
保持一定距离
留给自己和他人足够的反应时间和距离
这样生命才够安全!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
驾车时一定集中注意力
时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养成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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