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公租房免租政策解答,你关心的这里都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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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小编为大家放送了松山湖租金减免政策,立刻收到不少小伙伴的疑问。是不是所有住户房租都可免?其他公租房是否会有此政策?退租了怎么退还租金?……别着急!松山湖控股公司的回复来了!!!快看看吧~

01

Q:幸福花园、绿荷居是所有公租房住户的房租都可免除吗?

A:承租松山湖管委会委托我司管理物业,以及我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物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以外的高层次人才。

02

Q:怎么理解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他人才不能申请补贴吗?

A:具体符合高层次人才的免租,需要以松山湖人社分局的审核意见为准。

03

Q:其他公租房有免租政策吗?如果有的话,大概什么时候会公布?

A:目前,除承租松山湖管委会委托我司管理物业,以及我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物业以外,属于市财政项目的公租房台科花园和生态园公租房根据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物业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已经开始实施租金减免政策,减免对象为园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详情请拨打22892311进行咨询。

04

Q:幸福花园除了免房租,软装费是否一并免除?

A:软装费不享有减免政策。

05

Q:现在控股旗下的公租房开始免租,那控股旗下的企业办公场所租金是否会有免租政策?

A:免租包括承租松山湖管委会委托我司管理物业,以及我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物业,因此,企业办公场所租金也可免租。

06

Q:如果我2021年6月-2022年6月在幸福花园公租房居住,2022年7月退租,那我2022年1月-6月缴纳的租金应该怎么申请退还?

A: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以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作为分界线,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免期内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减免1月1日至合同到期之日的租金,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租户需退回发票并申请退还相应租金,其他资料具体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07

Q:幸福花园、绿荷居的商户是否可享免租政策?

A:根据免租方案,幸福花园、绿荷居的商户符合减免条件的减免对象给予减免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所对应的租金金额。但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存续租赁情形:在合同存续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租金,自动顺延抵扣减免期限后的租金,租金抵扣完毕后,租户应按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对于减免期内合同到期续签的,视为符合合同存续情形。

(二)合同新签情形:在减免期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租户,减免自合同签订之日至6月30日的租金;已缴纳减免期内租金的租户,自动顺延抵扣减免期限后的租金,租金抵扣完毕后应按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

(三)终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1、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以4月2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分界线,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免期内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减免1月1日至合同到期之日的租金,已开具纸质发票的租户需退回发票并申请退还相应租金;在通知发布之前,减免期内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租的,已缴纳的租金不减免、不退还。

2、未到期解除合同的,以4月22日发布的通知作为分界线,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免期内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的,减免1月1日至合同解约之日的租金;在通知发布之前,减免期内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不减免、不退还。

08

Q:以企业名义申请的公租房是否要申请减免?需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A:无需进行申请和准备资料,届时将以公示名单为准。

09

Q:物业费、停车费是否属于免租范围?

A:物业费、水、电、停车费须正常缴纳。

10

Q:我今年5月份从公司离职,但是公租房的合同还在合同期内且未退租,是否可以享受免租政策?

A:公租房目前是以单位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如在免租期内离职的,按照《松山湖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4点)规定,“租赁期内,入住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与园区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腾退住房,因此如果在5月份离职,可减免1-5月租金,自离职后不再享有租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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