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识“踪”,瓮中捉“鳖”查获肇事逃逸摩托车!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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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凌晨3时05分,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名行人在涠洲岛南湾街附近被撞到,肇事车辆系一辆摩托车,事发后已经逃逸。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事故处理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民警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没有发现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的散落物,且由于事发时正处于凌晨,人、车稀少,现场并无直接目击证人,给案件的侦办带来极大的不便,所幸涠洲岛四面环海,嫌疑人及肇事车辆短时间内逃离涠洲岛难度较大。

办案民警争分夺秒、兵分多路扩大侦查范围,经过一天一夜的连续奋战,成功在涠洲岛滴水村找到嫌疑人及嫌疑车辆,并将当事人带回第五大队展开进一步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牟某某对其驾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到一名行人后驾车逃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牟某某讲述,当晚他和朋友在南湾街一间饭店吃饭,饭后驾驶一辆套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去路上撞到了一名行人,事故发生后并未停车报警,而是选择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已依法对牟某某驾驶摩托车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3000元,记18分,扣留机动车处罚。牟某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以及高额民事损害赔偿。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记要及时报警,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受害者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免将行政处罚案件上升为刑事案件。

一是迅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来车方向数10米至150米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二是确认伤者伤情,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案,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同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三是保护好现场;

四是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如实陈述、积极配合。

此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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