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883元(附官方答疑)

南方+ 记者

为切实做好底线民生保障工作,6月9日,惠州市城乡低保等标准正式公布。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年惠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883元/人·月,较去年增加30元/人·月。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全省分四类地区制订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1年相比,2022年全省四类地区城镇和农村最低低保标准增幅分别不低于3.5%和5%。其中,惠州、江门、肇庆被列为三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883元/人·月,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660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500元/人·月。

日前,经过惠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按照三类标准执行,确定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为883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660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500元/人·月。2021年上述三项标准分别为:853元/人·月、638元/人·月、476元/人·月。

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标准,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今年,惠州确定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62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413元/人·月。与去年相比,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了48元/人·月。

《通知》要求,本标准从2022年1月起实施,全市要严格执行新标准。各县(区)要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此标准予以补发,并确保在7月20日前一次性补发到位。


附:

惠州市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常见问题答疑

(主要摘录自惠州市民政局局长吴素青6月8日做客《行风热线面对面》交流内容)

问: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是不是一定可以纳入低保?

答:2022年,惠州城乡低保标准为883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不是纳入低保的唯一条件,还需要通过省民政厅信息核对系统,查询比对所有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再按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流程办理低保。

问: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如何申请低保?

答:申请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授权信息化核对、配合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县(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

目前,惠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申请人除了向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外,还可关注“惠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栏目点击“粤省事民政专区”,选择社会救助服务在线办理,选择具体申请事项,按照步骤流程填写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问:低保家庭的学生大学毕业了,低保会不会立即被取消?

答:这需要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家庭成员就业或者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并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的,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按照原保障金额延长发放6个月,再收回《最低生活保障证》。如果该家庭后续有其他困难,符合条件时,也可以重新纳入低保。

问: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可否享受低保?

答:根据现行的政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不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是,针对这类因为大病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2022年2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如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也可向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问:一家4口人,爸爸每月有5000元工资,但妈妈因病在家休养,没有收入,两个孩子读小学,家庭生活困难。这个家庭能否申请低保?

答:这个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家庭财产及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后才能确定。

如家庭发生必要支出突然增大,导致生活暂时困难,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临时救助。

【记者】于蕾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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