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今年是醉驾入刑十一周年。随着拒绝酒驾、劝阻酒驾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拒绝酒驾、劝阻酒驾的浓厚氛围,近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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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醉驾+逆行,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近日,东莞交警万江大队接到报警称万江石美友谊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执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执勤民警在询问肇事司机袁某时,发现司机袁某一身酒气,对其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88mg/100ml。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血液乙醇含量为188.31mg/100ml,属醉酒驾驶。
经了解,袁某在数小时前和朋友在某酒吧喝酒,期间喝了约一斤酒精浓度为43度的洋酒,之后心存侥幸自行开车回家。不料在驾驶途中由于酒精的作用,逆向行驶并与他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袁某因逆向行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多D
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罪有什么区别?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属于行政处罚,罚款2000以下,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醉驾属于刑事处罚(说白了就是要坐牢),触犯刑法,属于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包括很多情况,比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违法飙车等。
酒驾不等于醉驾,酒驾不一定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毕竟是死的,不一定所有的醉驾都一定入刑。但是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八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醉驾行为人具备上述八种情形当中的一种或多种情节,醉驾入刑就是确定的,基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醉驾入刑后就是危险驾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酒驾、毒驾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其他犯罪情节相同的情形下,重伤一人和不能赔偿数额达到三十万元是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分水岭。
酒驾会受到怎样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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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温馨提示:
酒驾醉驾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追悔莫及。请广大驾驶员出行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莫拿生命当儿戏,家人的期盼不要抛在脑后,安全回家才是最近的路。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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