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山①|立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

南方+

编者按

6月5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2022年六五环境日广东省主场活动在中山举行。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以来,中山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十年来,一系列长远性的政策与实践引领中山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在中山奋力融入大湾区一体化融合发展大战略、全面提升城市能级过程中,绿色,始终是中山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美丽中山”的画卷,正在伟人故里徐徐展开。

在生态文明领域,“四梁八柱”制度体系的建立是最重要的先手棋,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近十年来,围绕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的建设,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到污染治理,中山推出了多项机制体制创新,在地方立法、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生态赔偿等方面都有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创新实践:

从2014年开始,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公平公正等原则,中山建立了具有中山特色、广东首创的纵横向结合的区域统筹型生态补偿模式,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2015-2021年,中山全市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总规模达14.79亿元,生态补偿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015年,中山以五桂山为试点,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离任审计改革,成为广东首个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离任审计的城市,和全国首个试点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地区,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根基更加健全。

完成了生态修复的凤凰山森林公园。 南方+ 李姗恒 拍摄

完成了生态修复的凤凰山森林公园。 南方+ 李姗恒 拍摄

2016年,中山出台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个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从而将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2021年,中山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域的探索取得了“两个率先”: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专家库,并达成了全省首宗简易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同年,中山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2035年中山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目标以及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目标。全市共划定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7.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3.31%;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29平方公里。

这些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创新实践,是中山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宝贵财富。十年来,中山成效显著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立起了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并将以此为基础,在“十四五”时期提高制度供给的精细化、法治化与社会化能力,构建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统筹】龚晶

撰文】廖瀚

【摄影】李姗恒

编辑 李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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