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汕头市检察院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正式启用“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同时,该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典型案事例。

汕头市检察院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南方+ 杨立轩 拍摄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启用
开放日活动上,汕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关工委、团市委、妇联、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工商联等单位代表打卡“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法治宣传、听证宣告、心理疏导、讯问询问、帮教辅导等区域,观看未成年人检察普法工作视频,了解汕头未成年人检察相关工作情况。

“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正式启用。 南方+ 杨立轩 拍摄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与会嘉宾踊跃发言,就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汕头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完善校园安全防控机制等方面给出“金点子”,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彭章波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扛起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以更严标准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强担当擦亮汕检护航未检品牌;以更实责任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
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汕头市检察院通报了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并发布八个典型案事例。
近年来,汕头检察机关以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优势,全力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落实。通过惩防并举、联动协作,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努力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逐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据了解,2021年以来,汕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43件387人,提起公诉329件517人;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438人,提起公诉479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46人,不起诉59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
【记者】杨立轩
【通讯员】闫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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