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广东省司法厅在珠海、汕头、韶关、江门、茂名5个城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止。在试点期内,群众在这五个城市申请法律援助事项且该事项属于该市的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该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一般由有管辖权或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等部门所在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若群众不了解情况,或者日常工作居住地与对应受理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在一处,则难免奔波,带来不便。此次试点工作开展后,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转交、审核等相关工作的内部协助机制,并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2022年1月,广东省政府对外公布2022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入选其中,并提出要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
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总结2021年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稳步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成效明显。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市域通办案件53宗;作为试点地市之一的韶关市,其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部署情况、文件和规范制定情况、试点工作宣传情况、工作创新亮点等经验做法,在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座谈会中分享,为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在全省部署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韶关市法律援助处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评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以社会面宣传促群众知晓率提高
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均在显眼位置张贴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温馨提示,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韶关市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主动告知来访群众可以通过市域通办机制进行法律援助申请;通过深入街道、村庄开展户外宣传活动40场次,对市域通办机制进行讲解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9500份,大大提高群众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知晓率。
以建章立制促协作机制高效运转
2021年,韶关印发《关于印发<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我市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组织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班15期,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和有序推进;2022年,印发《韶关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内部协作工作方案》《关于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联络员相关信息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接受机构和受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处理流程、工作联络员,为健全申请材料接收、转交、审核等内部协助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内部协作机制的高效运转,可以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以教育管理促服务水平提升
韶关重视加强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做好主动告知和协助工作,对通过市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和组织办理,强化沟通对接,做好台账登记,确保资料及时接收和信息及时反馈,确保每一个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案件纳入受理审批指派。
以“二个落实”促试点工作提质增效
韶关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落实好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持续做好宣传和完善便民利企服务工作机制等措施,在提升工作质效、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上持续发力。韶关市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实行后,减轻了申请人负担,免除了申请人来回奔波,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2022年至今(截至5月23日),全市办理市域通办法律援助申请案件17宗。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张晓华 黄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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